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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型機車是否能停自家大樓地下室之政府回文


糕點 wrote:
就看看要怎麼跟管委會...(恕刪)

我也是這樣停,自己車位又不是跟人搶小機車位置,管理員也太閒了吧?
糕點 wrote:
其實我有徵詢過管委會...(恕刪)

回糕點
其實很多時候社區大家互相一下就好, 只要不妨礙到別人
應該停放機車只是小事, 更別說是停放視同汽車的大型重型機車


壓力鍋 wrote:
真難想像這是什麼樣的...(恕刪)

回壓力鍋
唉...我們社區就是出了這麼一個總幹事,不知道再刁個什麼意思
硬是只要我停下就叫管理員把我攔下...
只能說我們其他幾位重機友都太客氣
大家都因為這樣不好意思停下去...

搞的騎重機停車好像罪該萬死一樣...

085938.mob wrote:
我也是這樣停,自己車...(恕刪)


回085938.mob
我也是覺得總幹事下達的命令太莫名其妙...
我也對他烙下狠話, 再誰有意見請他來讓我認識一下
來一個我告一個!

社區管理單位自行訂的規定不用理會, 但如果是合法經過所有權人通過的規定就不一樣了, 但記得去調閱通過時的規定是否合乎法律程序!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社區管理單位自行訂的...(恕刪)

回米咖
了解~感謝您的提醒, 我會小心這一點的
自己的停車位要停啥還要管委同意喔?
如果拿來停娃娃車還是腳踏車還不行喔?
rocaf674 wrote: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自有車位已經有一部汽車停放,在空間許可的前提下,可以擠同一個位置嗎? 還是雖然可以停入地下室比照汽車,但是必須另外租一個汽車停車位? 因為小弟家中情況類似,也想知道一下~

這看管理委員會怎麼規定吧。
有些可以只要不要超出格子。你怎麼停都是你的事。你要塞滿機車也無所謂。我朋友家就是這樣。
但有些就是規定不可以。理由也是千奇百怪。會火燒車、會漏油....balabala.....
我們社區則是認為機車架中柱的時候會把地面PU刮壞所以不准..........
但就是覺得這樣很莫名奇妙。我們社區車位是分配制的基本上一戶一汽車格。但你沒有四輪的話,
管委會就暫時不分給你,去租給有需要的住戶。等你有車你可以去申請車位。但有人車子小,
格子空很大。家裡可能有部機車。去租了社區的機車格。結果這樣一戶佔了兩個位置,甚至有人
機車兩三部。搶到機車位可以租。反倒只有機車的人沒有位置可以停。讓有汽車格的人以不超過
線為準可以把機車停在裡面。這樣不就可以省個機車位再租給有需要的人嘛?
騎重機的真可憐
在外面路上有時會遇到惡意的汽車駕駛
回家還要面對刁難
不過總幹事不是社區花錢請的嗎?
薪水來源是社區的管理費也就是所有住戶付的
所以一般幹事對住戶都蠻客氣的
樓主這個還蠻少見的

台北廚餘 wrote:
自己的停車位要停啥還...(恕刪)

回台北廚餘
如果社區的規約裏早有規定的話
真的會被禁止喔...


orea2007 wrote:
這看管理委員會怎麼規...(恕刪)

回orea2007
沒錯這的確是以管委會跟社區大家的認定為主
像我們大樓早之前就明文禁止機車與單車進入
如果硬是因為機車與單車進入而扯上官司
管委會的嬴面會比較大喔

我們大樓就是沒有規範到大型重型機車
所以現在我才敢大聲的跟總幹事說請拿法規跟規約出來規範
不然就請別找麻煩!!





nu1880 wrote:
騎重機的真可憐
在外...(恕刪)

回nu1880
真的...重機車友真的是小眾
我在外騎車也常被逼車, 但我盡量能讓就讓
畢竟身體跟鐵碰撞穩輸的...

但也是有遇到好車主會主動讓路的

我覺得總幹事還是會看人...
像我們幾位車友都是戶主的第2代
他對我們反應的事情就是推拖再推拖刁難又刁難
所以才讓我火大硬是要跟他槓上!!!

今早我媽去跟他談這件事
他態度整個放軟...說會讓我下去停不會再找我麻煩了...
真是...唉...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我是HCY8631兄的鄰居

本住戶已住進社區將近10年
當初搬進社區時就知道本社區有一堆停車場管理惡法,像是禁止機車禁入地下室.不可一位兩停.......等等,真不知道我是有產權的車位你管那麼多幹麻,我又不是放危險物品(這是嘴上說說,基於尊重管委會及其他住戶的權益,在購入重機後未能明確開放停車前,都未曾進入停車場停放過)

好笑的是,在某介管委大會上"聽說"B1整層是當初社區地主的保留車位(還是樓層 忘了)為完全獨立的產權(可是進入B1需經過共用的車道),因此在無法可管之下所以制定了B2及B3機車不准進入的惡法

爭取停車權的起因是98年就考到了駕照,就一直想購入重機,但一直考量到實用性才在去年6月快開放黃牌路權前購入Nikita300,中間從去年4月就開始不斷策劃如何爭取(講難聽就是去盧那不明事裡的總幹事),重機購入後丟在公司好一陣子,後來受不了在外面先租了個車位停

盧了快1個月才勉為其難說請我送提案書在每月的社區委員會中討論,就這樣洋洋灑灑寫了3張滿滿的A4提案書(包刮執行準則,問題分析,數量比例...等,並且盡量避免出現"機車"字眼,免的委員認為我要讓一般機車進入),但那第二點不知道從哪引用到550cc的條例.......明明要求的是250cc up


在沒人知道社區委員會到底討論了什麼問題下(當時住戶提案還不能參予討論),以6/12位委員通過表決,總幹事還跟我說原本只有5位同意接近半數,才勉強通過(突然想起某介管委大會上,本社區的委員"不爽"爆料有好幾位開會時都曾未出現,讓我質疑當下開會的人員數)

就這樣今年管委大會上由全體住戶討論表決,HCY8631兄也是當天才認識(也感謝這段時間沒特別聯絡,大家都為自己的權益奔走)
大會表決的當下剩下的住戶並不多
且住戶聽過提案的內容,看現場討論的反應,大多持贊同的意見,當下想說應該會通過
沒想到主委及總幹事不斷在台上發表個人意見,意圖擾亂大會
結果就是不了了之,這議題改成由管委會發文至相關單位詢問是否合法

就這樣被管委會以"重型機車"去行文

結果就是這樣


之後又去盧總幹事,結果一直跳針說規約有規定就是不能停
請他翻規約,卻一直拿去年10月臨時大會修改前的規約跟我說就是這點(第七點)不能讓我停下去

就這樣盧了快一個月,都推說由主委決定,但一直都沒下文(可能是看我非戶主)
後來因家人健康出了點狀況,就沒在特別去關心這件事,直到這幾天才看到這篇文,感謝HCY8631兄這段時間的努力

中間我們兩位各自都在努力,或許目前的結果還不算滿意
但應該可以提供給有同樣困擾的車主一個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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