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要方便的時候就是機車要路權的時候就當自己是汽車要上高速公路讓我想起來星爺的電影,我進來了.....我又出去了.....我又進來了就是這樣子才會讓開車的人討厭,究竟我要把你當汽車還是機車?這個不是政府腦袋有洞,是台灣根本不適合重機的出現因為人就是會便宜行事,今天真的開放高速公路了,我想A1事件在高速公路上就又要開始層出不窮了,不過這種話題已經戰過太多回了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唉..無解啦
特別劃出一個重型機車停車格?那這個停車格要多大看看那麼長一台的哈雷這代表一個停車格至少要停下"最大"的重型機車如果隨便畫畫,到時停不進去那才腦殘吧所以才會有重型機車=汽車畢竟重型機車的大小並不是跟一般速可達一樣都是差不多大小的個人認為停汽車停車格是蠻合理的還有什麼叫做可視情況認定重型機車是汽車或機車??既然政府給你重型機車=汽車的權利了還要視情況告訴自己我的重型機車是機車喔?那我一般速可達也可以視情況認定自己是台汽車囉?
chuhao wrote:反正要方便的時候就是...(恕刪) 當你這麼想時 你就被至高無上的天才政府思考模式給箝制住了大型重型機車加速快不快? 快! 超快!那這麼快的加速力道夠不夠格騎上只有汽車能上的高速公路? 夠! 絕對夠!體積呢?跑這麼快,又叫"大型"中型機車,一定大吧! 這....有些車種比T1 酷龍小耶...跳脫現行法規的思維 你不認為依照車身大小彈性執行違規取締不是更實際的多嗎?政府的執行措施 一句話 便宜行事!搞得這種合法上路的交通工具矛盾至極...
我把紅/黃牌定義機車就是機車~只是馬力比一般汽車大跑得比汽車快一些些可以上快速道路(但我不想上高速公路)大型休旅車就去停汽車格~小型一點的紅牌~去停機車格就好小綿羊你要停汽車格我也不反對~那你就繳汽車的停車費吧如果你腦殘願意的話以上是我個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