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ma wrote:開放只會害其他人背上一條"因注意而未注意...."或者是"過失致死".."過失殺人"... 這就是問題了,很多人要求開放重機路權, 卻不了解台灣高速公路上最大的問題是一個惡法,就是你說的萬年惡人條款, 應注意而未注意. 那怕是車主不小心摔車摔到隔壁車道碰到隔道車輛死亡, 隔壁車道的車主就有過失致死的問題要面對... 如果有錢 or 保險保的夠賠還就算了, 如果只是個小康家庭呢? 對很多人來說, 機車車主摔死是他家的事情, 可是要賠上另外一家人的幸福進去就不合理了.這個法條改掉,我相信有不少人會接受重機上國道的事情..問題是我發現到現在根本沒幾個人願意正面的面對這個問題..可能是重機車主都沒有看到這個文吧....所以, 現階段我不覺得開放會是好事..相信這版上那麼多義憤填膺的重機車主,一定會好好的正視這問題!我個人, 當然支持重機上國道!!
我想最近的新聞告訴我們, 只要沒錢可拿, 這些混帳官員是不敢任事的~~~小弟也開車, 搞不懂為何某些惡性駕駛仍能讓"它"把車當武器, 開放之後的問題再來修正處理就好了, 這些沒錢拿的官兒就是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
小巫先生 wrote:之前去淡水上班在台六四上面看到重機在那邊屁股扭啊扭那才叫做火燒上來快速道路都其成這樣了,高速公路在等個二十年吧行行好,別讓汽車駕駛去背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 之前我在台中中彰快速道路上騎重車回家。在上面看到四五部的小鋼砲在互相較勁,還蛇行超車。。。。那才叫火燒LP!!!!快速道路都開成這樣子,高速公路不就開到整台車都飛起來了???行行好,別讓重車駕駛去背啥包袱!! 汽車老鼠屎不比重車少~ 而是多的多~~!!!!不要都以為只有汽車才有優良駕駛!! 我也是重車優良駕駛!!!!我騎到現在五年了連一張罰單都沒收過~
bongbong wrote:題外話~我比較好奇的是~我曾多次看到一群重機車隊緩慢騎在機車道上(不是要臨停或右轉喔~是一路的前進........)~不知這樣是否違法(嘉義台一線上) 我也常看到汽車車隊、結婚禮車隊、出外遊玩互相等車的汽車,緩慢的開在機車道上~~要停不停,那算不算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