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5號國道,當然樂觀其成,這是道路使用者的權益,使用與否還是在自己決定,就像妳認為開車上高速公路危險,妳可以選擇不要上啊,其他用路人還是可以上,高速公路上有很多的新手.老人.婦女開車,妳視為活動路障,危險因子,不應該開車上路請問有哪個法條禁止這些人上路,剝奪公民的權益,使用道路本就有其風險存在,只要在管理規範內使用,你管我如何使用!!至於那些還沒開放就預想一些狀況的人,例如...2輪進去4輪出來的、撞照後鏡.....請問你是半仙還是先知!!!愚民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