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85220 wrote:
所以樓主描述的,都是...(恕刪)
以交通法規來說,交通現場以交通警察指揮為主,
但前提是,警察要自己搞清楚狀況才對,
當初重機貼前牌就要給警察看的,
所以依樓主的狀況很顯然,這個警察根本就不合格,
讓一個對交通法規都不清楚的警察來指揮交通,
跟小學生上去指揮的意思是一樣的,
假如發生狀況可以申請國賠嗎?
再來,兩段式左轉政府一向都只有以安全為理由強制小羊照辦,
所以警察以機車的機動性比汽車高還要求重機兩段轉,與政府的說法不同,那更是不及格;
第三,依樓主敘述他身在內側左轉車道,若要去待轉區勢必穿越右側直行車道,
假設與後方來車發生撞擊,責任歸屬是誰?
第四,警察只要求重機前去待轉而非全體車輛,表示這是選擇性執法,
一來不是故意找碴或者就是根本不知道紅牌重機的權益,
這種品質的警察本該淘汰,怎麼可能他要你去死,你真的聽他的話?
就因為以交通法規來說,交通現場以交通警察指揮為主?
我寧願相信是以下的原因,警察沒看清楚紅牌,走近一看發現是紅牌車,
一時臉拉不下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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