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先改法令,燃料稅隨油徵收,燃料稅級距以油品區分(98/95/92),使用汽油/LPG的雙燃料車,加LPG時燃料稅減半徵收(可以先免徵5年)。
車齡10年以上強迫改裝(否則不可上路or強收空汙處理費),車齡5年以上選擇性改裝(施以改裝優惠),車齡5年以下(改裝優惠+LPG汽票補助),新車改裝(改裝費用補助、改裝優惠+LPG汽票補助),本條款可以有效改善空氣品質,並且可以淘汰年齡過老、保養不佳、空汙太重的車輛。
順便引進LPG的機車套件,優惠比照上面辦理。
02.高速公路過路費改為依行駛距離收費

這個作法可以有效縮減短距離行駛上高速公路的車流,並且可以減少特慢車與烏龜車(因為這些人也特別信奉"時速90最省油的說法"

03.開放550cc(600cc)以上車輛上高速公路(可以先採逐年開放的方法,例如:第一年1200CC以上先行、第二年800CC以上、第三年550(600)CC以上),但是強制安裝ETC車載機(請參考日本HONDA網站的機車專用防水ETC),這樣一來也可以幫政府解套ETC使用量不足...

※補充,當然剛上路的的年5年,可以比照日本的做法01.限制為單人行駛、02.一定要帶3/4半罩符合安規以上的安全帽、03.一定要穿風衣or外套、04.隨車攜帶雨具(限定為兩截式雨衣,不可以太寬鬆隨風飄,以免影響後方行車視線)
04.改制151cc(含)以上~549cc的車輛為"黃牌",可以行駛全台快速道路與免除"禁行機車"與"兩段式左轉"限制。
05.交通警察在各級縣市政府增設"重機警察交通隊",在快速道路、國道加強巡邏,用以抵制汽、機車飆車與違規情事。
06.改善交通條例,例如:在特殊情況時 快速、高速公路塞車、重大車禍、暴雨、濃霧、視線不佳...時,允許大型重型機車行駛"路肩",以避免發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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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個人比較偏向,301cc以上就要是紅牌,因為以行使台灣的高速公路來說,在現階段速限110km的情況下,301cc以上的車輛性能應該足以應付目前的速限需求。
以上,
若有野人獻曝之慮,煩請不吝指教!

2009/08/20 16:35 修改排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