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xelchen wrote:
違規項目中,前五名依序是超速、違規停車、爭道行駛、闖紅燈以及轉彎或變換車道沒有依照規定...(恕刪)
以上行為我看所有車都一樣吧?白牌機車還可能會多一樣:多台同車道或雙車道併排行車。
但感覺現在最可怕的應該算是自行車,似乎不曉得什麼是紅燈...

可能大型重型機車因為數量不夠多,所以一旦有人出了事故,焦點就會集中,而其他車因為數量多,因此比例也會被拉低,但實際事故數量卻高出太多,可是多數人都不會這麼看。
昨天在台七線雙向單線車道,前方一台轎車,維持不超過最高速限40km/h在跑,但轉彎會降到30km/h甚至20km/h以下,中間是雙黃線,後面排了一條長龍。結果等不及的駕駛人,一台一台的跨越雙黃線超車而去 (汽車、機車、貨車、大型重機...),現代人對"讓"這個字的體認實在越來越無感,試問這樣的行車速度是否有錯?造成大塞車的原因是什麼?莫非要將這些人的路全都收回來??不要反因為果,本末倒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