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要爭取重機上國道,應尋「體制內」的抗爭,在不妨害他人權益下去抗爭,如團結重機圈,透過立委去要求開放國道;或是號召以靜坐或申請路權上街頭集會等,都是方法,不然去提告交通部官員瀆職也行。
若要尋體制外的衝撞,違反規定上國道後,再扣國家公權帽子說戒嚴會不會太鬧了?知道戒嚴的定義嗎?
用個簡單比方,我今天要爭取電動滑板路的路權,然後走在馬路中線說電滑車很安全,而且多次,然後警察說涉犯公共危險要移送地檢,請問是誰的問題?先說電滑車中央已定義慢車,但地方不開放,跟重機上國道不也87%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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