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佑桃園 wrote:原來這樣可以投訴開單...(恕刪) 第 58 樓我不是回了, 這是罰單用法錯誤再者, 這樣真的能開罰, 你也爽不起來1. 你被檢舉的可能性還更高, 我完全不相信你看到行駛車道有白牌機車就不敢過 (第45條第一項第2款 二輪四輪通通適用)2. 更多機車 留在馬路上,只是讓你塞車,排更後面而已有甚麼好爽的?
linws wrote:個人一直以為大型重機...(恕刪) 下次紅燈時,如果你發現有汽車停在小白牌的左側,請記得檢舉!如果同一車道,汽車從靠邊騎的小白牌的左側慢慢開過去,也請記得送他一張「"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的罰單!但以上都請記得先確認一下該車道是不是為單一車道哦!否則明明是多車道還硬要請人吃「"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的罰單?這會給人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