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wan99999 wrote:
因為開車輕微擦撞...(恕刪)
太偏頗了吧...
那我們可以說無法阻止汽車駕駛要他人死的決心(?因汽車相對安全就可盡情違規,反正死的是別人?)
還是回歸到
在賠償上,誰肇責高誰賠償的對...管他洗車還是什麼費用
過失致死也要看反應時間去判決啊...
完全無肇責...請包含所以車種,我看以後小客車還敢不敢上去:)
taiwan99999 worte:
禁止砂石車上國道結果...(恕刪)
david3033 wrote:
還在想免責的問題?
這套邏輯套用在學長的砂石車上,那你們豈不是又要再崩潰一次?
就是ETC無法感應到重機的ETAG(以國三甲為例)
政府抽不到稅
收不到錢還想給你上阿
可以抽到稅
還不讓你上爆
不然你以為Uber怎麼被消滅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