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格不就是拿來停車的嗎?多停一台車要多繳錢?那以後是不是管理費也要用坪數+使用人數的來制訂?你家人比較多你就該多繳管理費這跟影響房價什麼關係? 難道多繳500清潔費就不影響了嗎??一堆人還自以為有道理
Ml5711 wrote:大樓地下停車場是由...(恕刪)1. 我可不可以放書櫃?2. 我可不可以放馬桶?3. 我可不可以放棺材, 如果放得下可不可以放兩個? 產權是屬於自己的話 你放這種東西都可以但近來的停車位應該都是屬於約定專用 這類的產權就不行
abbafan wrote:那就出了 不是皆...(恕刪) 還想上高速公路?原來光用想的也有義務要盡喔?清潔費是怎麼算的?是會幫忙洗車嗎?要是有人開的是越野車實車去越野車位附近都是塵土那清潔費又要怎麼算呢?
kk-hsu wrote:現在的大樓地下室大多屬於防空避難設施,所以車位只能停車,不能放其他雜物喔車位還有分獎勵車位與一般車位,很多人是不清楚的 防空避難室兼作停車空間只有一層,車公跟大公還是分開算(因為可以扣地下室機電空間容積,所以只能設一層)只是兼作防空避難室的車位可能有您說的限制不過我是在解釋其空間性質上的使用雖然不是很恰當,但還是謝謝你的提醒102年12月31日前的建照才有獎車,這幾年完工的不會有了獎車是有獨立權狀的,其他大多是以車公作為一建號去持分以樓主的狀況剛成立的管委會也還沒住滿推測應該是沒有獎勵車位的問題最後,社區管委會自行在角隅空間設置車位如不合法規大小、大小車位數比例以及未鄰接車道送到建管也是被打槍而已,所以大多自己關著門幹就是社區內說好就好了已完工取得使照的社區應該是要送變更使用執照吧?我想很少有管委會這麼認真的......
jcjclee wrote:關注一下目前也考慮要不要買重機若買了可不可以停在汽車後面 說真的,這個問題看社區管委會現在大部分社區都不太願意這樣頂多可以放腳踏車雖然上法院爭取有贏面不過之後你就變社區的老鼠屎所以買房前就要先問好這一點已經買了的就直接去問管委會樓主的社區這樣已經很不錯了
orea2007 wrote:有問題嗎?規約說只...(恕刪) 很多規範一破道德就會如同溜滑梯往下一去不返你能自制守法別人卻遊走規範邊緣一開住戶大會就烏煙瘴氣有問題嗎??有~~~問題很大!!!我會覺得社區規範一開始就該嚴一點不要有灰色空間以後才不會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