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這條法規我100%支持
我要反駁安全的問題,在平面道路上重機可能摔100台才死1個,但我想高速公路上是摔1台死1個。
所以那個安全?
台灣高速公路的品質太差,罰則太輕,實在不適合機重上國道。
我沒騎過重機,所以不太清楚高速的穩定度如何
以這邏輯的話,一般汽車在國道行駛也是很危險的,因為一般汽車會影響大型重型汽車(超過4輪),所以一般4輪汽車也不可以在國道行駛。
所以國道只能開放給3.5頓以上(超過4輪)的車輛行駛,例如:大型客運、10頓半貨車、貨櫃車、連結車、...等等。
這樣有很多好處:
1.以後來往南、北的人民只能搭客運,這樣很多遊覽車就不用怕陸客不來,政府專門對這私人遊覽車立法苛稅又可以賺一筆。
2.鐵路、高鐵搭乘人數增加,減少廢氣排放。。
3.在國道上肇事車種最多的是一般汽車,禁行一般汽車後,就會大大減低肇事率。
4.國道上就不會再有塞車。
5.還有其他。
PS:我不是開大型重型汽車的,我是每天開一般汽車上班的小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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