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根本無需考慮鴨肉的問題!真的摔車時這些專業車手是不可能連人帶車摔出去的!反而是普通用路人要擔心如何閃避動輒1,200公斤的掉落物!一旦撞上...汽車駕駛及乘客的死傷應該是比重機騎士來的嚴重..所以應該要求重機需標配安全帶!並於行駛時綁上安全帶!車在人在!與車共存亡!應盡最大努力防止摔車失控後人車分離,機車傷及無辜用路人!畢竟重機駕照須如同職業駕駛經過多重考試才能取得!不能視為普通駕駛!該有的道德還是要有!
就算開放重機可以上國道我還是不會騎重機上國道的因為台灣一堆人開車騎車素質那麼差為了安全起見還是開車比較安全不過我比較擔心的是如果有重機摔車不幸把人輾過去我不知道會有什麼罪名??會不會身敗名裂、傾家蕩產的??
stoak wrote:aug0815 wrote:前提是一下兩條要一併立法:1. 無論死傷,後方(左右,前也是)一律無責。2. 有保險的,保險公司也無條件放棄代位求償的權利。…如何呢?同意 .(恕刪) 肇責呢?國內事故鑑定根本無法稱為科學,司法判決還處於"同情心"階段,如何公平審理? 事故之後的判決都已經可知!況且,若真的是無肇責,不是不用賠就好,是誰來賠無無肇責的各項損失,保險夠嗎,司法到位嗎?!所以才一直強調,交通部若未將這些準備完成,即是瀆職,造成所有國道用路人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