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yajason wrote:
反對!!台灣法規並...(恕刪)
家裡的人被酒醉又超速的飆仔撞上
飆仔掛點回去報到了
原因飆仔很乖很孝順
我們就還得必須賠幾百萬
自己的車壞了自己修
跑法院要去好幾趟
還好保險還夠賠
不然全家都得賠進去
台灣的法規......

拜託放過我們吧
高速公路真的很危險
我能理解重機族的需求
但為了您的方便與爽快
會賠上別人一家子的幸福
影響的不是只有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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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yajason wrote:
反對!!台灣法規並...(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