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平面車位產權更詭異,它擁有土地權狀持份,也擁有獨立所有權狀,看似正常~但它用途是[商用],房屋稅較貴但沒房子也能獨立買賣!所以我在車位後方安裝2組大鐵櫃,每組高達220公分,下面用水泥加高5公分並用壁虎固定於牆面~我想這類車位應該是最牛的.
napd wrote:請問一下停車位內的複數車輛使用是什麼樣的道德瑕疵??願聞其詳... 沒有什麼『道德瑕疵』啊!反正就【合法的子母車位】,使用執照上也有兩個停車位編號,而且也依照規定繳納兩部車的管理費。請問有任何『道德瑕疵』嗎?
管太多,有時管委會,就是會有一些人真的管太多,如果是停二台,或佔用到公設,那就該管…但不該管的,卻管太多的話,只是讓人厭惡而已。。。曾經還遇過,還得指定車牌,一格停一車牌,真的是很想打人,私人車位也管,不理(鳥)他,一年換一次委員,就沒那麼"愛管"了…
我的社區是有規定一個停車位可以放一台汽車跟機車也很多人的機車是重機就看你的管委會怎麼規定基本上是不會管到這麼多的還分甚麼重機不重機的就是衛道人士在那邊OOXX不占到別人的位置就好了壓你去看看別人的停車位是怎麼放的自己心裡就有譜會不會抗告成功了
買社區大樓就是這樣~什麼都要管委會同意~就算你在法律上完全站的住腳也合情合理!管委會不爽要聯合所有住戶來弄你!!真的不是自己低身下氣妥協就是被所有住戶視你為惡鄰居孤立你!!!某方面來說社區大樓就是一個小王國~~誰擁有最多的住戶支持才是誰說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