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danu wrote:
車子在永和超越租的,...(恕刪)
租賃公司既然要對外租車做生意,就應該知道做租賃生意需要承擔的風險,
應該要設法提供保險或配套作法才是~而不是全部轉嫁給消費者...
倒車要是不小心造成受傷誰負責?
依照店家的處理邏輯,我想也是的消費者自己想辦法..
車子倒車就功能上有損壞嗎?
意思就是車子主體與配件功能還在,並非功能喪失。
就營業損失在民事責任上確實是營業收益損失,
但店家也要客觀的提出他正常收益的證明來說明損失大小,
而且店家難道就沒有善盡告知責任嗎?
有說明倒車的賠償辦法嗎?
只能說生意做這樣,
要不希望找來的客人都是高手決不會發生任何失誤避免造成營業損失,
要不都靠賠償來貼補營業收入。
就結果論將營損算在你身上,我個人真的覺得租重機對消費者權益與安全,實在很沒保障。
純個人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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