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為了反對而反對,那樣不好,但你這樣為了狡辯而狡辯也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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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
許多人抱怨一些原本寧靜的地方 每到假日都被重機的的噪音給毀了
我覺得享受彎道帶來的感覺是很棒的 要遵守那不合時宜的速限或許有點太強人所難
但我覺得速限40的地方 騎到70以上就太誇張了 最要不得的是"盲灣"逆向超車
相信原廠管的動力就能表現99%騎士的需求了 真的非要改管不可 也請將消音器裝上
雖然我很喜歡那聲音 但大多數民眾是不懂得欣賞的大笑
速限合不合時宜應該不是你說了算吧,你有權發動各種方式促使政府修法提高速限,但在那之前就請遵守目前的速限,另外民眾有討厭噪音的權利,你自己講了,網路討論應對事不對人,可是你自己卻針對討厭噪音的人說是不懂欣賞,你叫別人這樣做自己卻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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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
附上我自己遇到的情況 當時我心想:看到我在這排隊 你們不會不好意思嗎汗
不會不好意思啊,那是你們本來就該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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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
我想說 重機有"都"贏嗎? 重機騎士必須直接面對環境的影響 像是大熱天與今天這種爆冷天
下雨也無法避雨 也沒有汽車那樣的安全 與載貨、載物能力 國道也不能上
如果你不想面對環境的影響,那就不要騎啊,而不是硬要騎再把妨礙別人甚至違規的行為推給天氣不好。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92條 第四項 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參考鏈結: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K0040012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
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
、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
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
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
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
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
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
院衛生署定之。
大型重型機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
定;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
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定或汽
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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