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撞擊測試和盲點偵測拿出來講實在是太不思考了吧。汽車撞擊的安全機制在於人要保持在車內,靠車輛本身的配備和潰縮防護。機車撞擊的安全機制在於人車分離,所以車撞得多爛根本不重要,是人身上穿的護具來決定,護具是有各種認證標準的。汽車因為體積大駕駛死角多,所以盲點偵測才有它的價值。機車駕駛的死角?至於一堆主動安全機構,請知道一點,汽車雖有四輪,但輪胎愈多表示統御難度愈大,所以需要更複雜的機械和程式來確保車輛穩定。最基本來說就是差速器,二輪機車根本不需要也沒用的東西,但對汽車來說是必要且基本的。
wgs0707 wrote:真的很奇妙為什麼一堆...(恕刪) 你不知道通常認為自己技術很好~設備很安全的,所以通常缺乏警覺(防禦性駕駛)通常是越容易掛掉的一群官方統計自小客車的A1死亡率是機車的1.5倍以上去爬爬文有一堆證明....
我同意你的說法所以我一開始是說法令與檢察官個人問題現在的規定是汽車才可上高速所以只要一般機車上高速就會被舉發但開放後只要是重機都可以我所說的兩種人只要有重機要上去你也拿他沒辦法還有就是我一向主張道路上是全世界最不公平的戰場這也是連結車等職業駕駛出事罰責都比較重的原因
國產車每台都有6安?都有車測盲點偵測?那要不要,沒這麼多安全配備的汽車就別上路了〜國產車偷工減料一堆你開上路都不怕了〜怕重機?快速公路也是一百在騎,國道一百在開,差別在那我不懂?國產車開到100搖搖晃晃都不怕,怕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