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門針對測量時的轉數找了一下相關資訊,從這裡,得到轉數的測量範圍,應是原地噪音量試驗,如何量測。 解答:汽車:引擎最大輸出淨功率轉速S之3/4,機車:S>5000為S之1/2、S≦5000為S之3/4。從這裡所能找到的關於隼的最新的資料,是95年公佈的,其最大輸出功率的轉數是9800,受測時的噪音值就是89.7或是94dB,94的話已經達到最大限,超過的話,當初應該就無法通過車檢了。換言之原地測量轉數應該是4900轉,我想他們應該沒有用錯誤的轉數去測量...。這或許沒辦法幫到樓主的忙,不過可以了解自己的愛車受檢時的引擎轉數條件的取樣方式,算是增長了見識。以後如果真的碰到噪音臨檢,可以確認對方是否有照正確的數值規範測量...
freefeather wrote:專門針對測量時的轉數...(恕刪) 感謝感謝,我後來有稍微看一下這部分,因為我看重論那邊跟香港鐵騎好像對最大馬力都沒著墨,連最大扭力也沒有,我自己猜也是大約5000上下,不過算了啦,我已經看開了,就當作是騎大馬力車的代價喔喔上面那位點出重點的版友感謝阿,等通知來我再朝這部分去看看,如果是99dB那我應該是OK的
evocatio wrote:今天早上大約11點上...(恕刪) 用車主本身的儀表來取得結果這個我覺得有爭議畢竟每台車子的狀況跟儀表的準確度都會不一樣就算是同款車的相同轉速也有可能會有所差異如果對方沒有儀器可以準確測試轉速跟音量就這樣開單實在對車主不公平....建議你這以就這點去要求對方重測
evocatio wrote:我當下也沒看到紅單只看到似乎是檢驗的白紙報表,是真的會寄嗎?如果真的寄來單子來申訴的流程大概是如何? 應該會先寄一張舉發通知書,告訴你幾日內可陳述意見,此時就寫一張陳述書寄給舉發單位,陳述書沒有一定格式,就大概寫一下舉發事實及陳述理由,陳述書內容就是質疑他檢測的程序是否合乎規定,是否有按照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所規定之方式量測,是否有先測定環境噪音,是否有測定風速等等,並請他提出相關證明。如你未提出陳述意見,再來就會收到裁處書,就是要去繳錢啦,這時你可以提出訴願,訴願書有一定格式,填好後寄給舉發單位或縣市政府都可,會經訴願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若不幸訴願被駁回,也不要太灰心,你可向地方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跟他打官司,若不幸又輸了也不要放棄,可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上訴。以上大概就是陳述意見、訴願、行政訴訟的流程,有時間就陪他玩一玩。
噪音量測...不用扣掉背景值嗎?這我不懂,只是懷疑,需神人告知!!台灣是已開發還是開發中國家啊? 還是說全世界最開發的國家???不然怎麼驗車這麼難過啊? 這跟之前排名第三貪汙腐敗的國家有關嗎?這也需要神人來告知啊?樓主請不要氣! 在這神島(說鬼島會被轟) 太容易生氣會氣不完的!(迷之音: 我騎車開車看新聞天天氣^O^啊,說真的喔...千萬不要在德國或日本開過車...回台灣...A害)就如許多大大所說的...一堆白牌改管的...超誇張地大聲...沒事為蝦咪呢? 樓主也知道...某些地區的居民抗議重機...結果就四處測啦!其中有些改管的真的很糟糕...有夠自私有夠吵的!!該重罰!!!但有些沒改管的...若被攔到收罰單...連我第三者都想問候他親戚了!!!更別說車主了!好了...樓主...看來我比你更氣...你就不要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