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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辨識車牌,還可以開出罰單?算我的?


Qmore6545 wrote:
走法院的確需要付出這些程序成本
但是不管是行政機關自己撤銷罰單...還是被法院撤銷罰單
你都可以依照國家賠償法向開單的"機關"...(注意是"機關"喔...不是開單的員警個人) 請求賠償
賠償範圍包過出庭當天的請假薪資損失...交通費用...電話費...郵票...影印等事務費用
請被開錯單的人一定要去請國家賠償
通常都會有人出來搓...叫開錯單的人自己私下賠給你
但是這樣對未來沒有幫助...一定要讓機關賠到錢...長官才會痛...長官才會想辦法減少錯誤

樓主的這張紅單真的是太扯了!
Q大的方法看起來很讚。
GTGT wrote:
先寄去給水果報阿~保...(恕刪)


這我有想過,是要該給這些不認真的員警一點教訓,看來似乎找督察長申訴好像沒什麼用。

會不會了不起記個申誡,之後嘉獎抵過,軍隊都是這樣玩的,但不確定警察是否也是

感謝您的資訊
Bluesata

Savage King wrote:
樓主的狀況去申訴絕對...(恕刪)



對阿!浪費我的時間跟金錢,又讓我煩惱到焦慮,去處理這根本就不屬於我的罰單!

所以我堅持要向警方高層申訴,絕對要讓這種員警得到教訓!

Bluesata
Savage King wrote:
樓主的狀況去申訴絕對...(恕刪)

其實單子上的章.早就蓋好了.它們只付責填違規人等等.寄出趕快完事休息.哪有閒工夫跟你們這些鄉民查證.如果軍.公.教都那樣負責的話.就不會生一堆狗屁到灶的混蛋事.那些人不是廢物.甚是是精英.但是很多那些人讓自己最後成為廢物

bluesata wrote:
那天查了一下罰單,赫...(恕刪)


太誇張了吧~~這樣也能開單~~有這麼缺業績嗎
B0-12看成BO-12這種錯你我也會犯
BY-12看成BT-12這種錯天色昏暗也會犯
爛人換上假車牌,害同型號、同顏色的車主被告發。這只能自己據理力爭
爛人換上假車牌,害不同型號、不同顏色的車主被告發。這個就是警察的怠惰

但是從HX-●5可以追到樓主這不是犯錯,這是惡意的行為
假如樓主的車牌是HX-a5
HX-●5並不是HX-a5,的確是登載不實
建議樓主對開單警察提告:登載不實公文書

如果這樣還能告發
乾脆把重機改掛拖板車的牌照,反正都是兩個英文+兩個數字,這樣就直接上高速公路了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cft135 wrote:
是我的話 直接到地檢...(恕刪)


推一下
鈴木的漢堡.....山葉的R6.....明明不一樣的車.....這樣也會搞錯???
真是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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