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機車都一樣。
節略一則新聞
http://www.epochtimes.com/b5/2/4/16/n183691.htm
【大紀元4月16日訊】(芬蘭赫爾辛基美聯電)諾基亞(Nokia)手機公司年薪520萬美元的執行副總裁萬約基因超速駕駛,接到傳票,竟然被罰款10萬3000美元。他上訴后才減為5200美元。
罰款額之所以會這么高,因為芬蘭當局是根據違例者所犯的交通規則,以及對方的收入來定奪罰款數額。
去年10月,萬約基駕著“哈雷”(Harley Davidson)電單車在每小時45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時75公里的車速超速駕駛,結果被罰款69萬馬克(約10萬3000美元),打破了芬蘭交通罰款的最高記錄。
反而是,怎樣的道路適合汽車、機車共用路權才是重點,不過很多人都搞錯方向,以致不能理性討論,而模糊了焦點。
看看,有些道路為何要設機車專用道(先不管合不理),還有台北車站(新光三越那段)前,就是不能行駛機車,為何?
如果,開放高速公路、快速路可以行駛重型機車;想想,那是怎樣場景?也許現在重型機車很少,但只要一開放,可以料想得到的,必然很快就會像《小綿羊》快速增加。
每天往返台北、竹科這段路就可以發現,上、下班時是怎樣難行;一旦開放汽、機爭道,會有多少事故發生,不知有沒人先設想評估過?
在一般道路,大卡車、公車常因過彎發生很多例慘劇;把這場景搬上高速公路上,又沒紅綠燈限制下,大家都以90~100飆速,加上長途勞累開大卡車、巴士及盲點下更勝於一般道路;稍微閃失碰撞,機車可是在高速下用拋的出去,這時可已不像在一般道路上,滾幾圈而已(或許只擦傷),加上汽車必然是高速輾過,沒有辦法思考緊急剎車、轉圜餘地。
那滿街什麼車都是屎吧
剩下不是屎的就是大家所謂的烏龜車或路隊長吧 ..
要談駕駛道德請一視同人...
針對某種車種來談道德
只是想群起攻訐而已
實在沒什麼意義...
就像大家都討厭小黃一樣
Christie wrote:
所以言下之意是超速是...(恕刪)
小弟對你真是萬分欽佩 我每天騎車上班也是會超速
不過是台125都會超速了 更何況是重機
行駛在各道路上 還不是常常看到一堆莫名其妙的改裝車高速飛過
應該是相當的危險 我只覺得不管甚麼車都有人超速亂鑽的也很多
汽車也常常如此 尤其是計程車 小弟我曾經年少不懂事 騎車時被計程車撞車屁股而倒車
而計程車司機的態度非常非常的差 那我們騎機車的是不是就很可憐呢
將心比心咩 我覺得騎重機不超速很難吧 姑且不論道德 速可達的駕駛也是如此
汽車也是如此
看了這些只覺得 沒有任何人能夠說你100%遵守道路規定吧
至於道德之間很難去評論孰是孰非 畢竟這是台灣 不能跟國外的駕駛觀念相比
我並不想吵架 只覺得看了這篇有點感嘆 道德觀在哪裡?
Christie大大相信你一定是個守法一族 上班一定是按照道路時速去行駛
也不會違規紅燈右轉 闖紅燈 守法的兩段式轉彎 包括我家桃園這邊的山路
時速限制25 我都超速騎去上班 真是佩服你 沿路風景應該不錯吧
我騎那段路縱使超速還是時常被汽車鳴喇叭 真是佩服你呢
台灣需要你這種人來改變社會 繼續幹下去 你會紅的
加油加油 希望你繼續努力
洗巴拉 wrote:
看了你的文章,感覺你...(恕刪)
這位大大,去驗一下睪固酮吧,如果您的睪固酮超過一般人的標準,建議法律應該強迫您去勢,因為大多數強暴犯的睪固酮都相當高(一如您認為危險就是單來自於"重車"),然或繼之,根據行為學家的研究,您應該被強迫截肢(5肢
),因為研究指出:這種傾向很可能在胚胎期就已經形成,即便斷絕後期赫爾蒙來源依然不能百分百改變成年行為,一如您可見的:寵物去勢後,仍然會表現出發情的行為般.....您留著這些"危險的東西"只是威脅他人罷了,所以不給您這些"東西"對大家都好!!看過"關鍵報告(minority report)"大家似乎還很難體會今日法律的無力點:不能去阻止"沒發生的事",如果説人的"教養"與"道德"只能植基於器物上,我們不但很難相信"人性本善",也同時必須全力防堵發明,因為747客機居然可以殺死摩天大樓內辛勞工作的無辜生靈,該禁!!石油污染環境,該禁!!迪斯可、鋼管秀、樂透、甚至電燈....電燈讓人打破生物時鐘,人類堂而皇之有了夜生活,導致夜間犯罪率永遠高於白天,所以現代晚上8點之後的犯罪是因電燈而起,該禁!!!
您如果覺得在下針對您,失禮了,劣者覺得您扭曲樓主原意罷了!!
如果您認為劣者挑邊站,看看劣者的狠度: 肇因於大部分重車車主都是身份財力居上者,建議凡嚴重違規者,超跑/重機
駕駛人一律應該在每天晚餐時間新聞前由電視直播鞭刑(2-3萬罰款算什麼!!),以儆效猶,同時機具類比煙毒公開銷毀也直播!!
回過頭,這位大大,劣者認為您應該為扭曲樓主原意表示些什麼...
ohman wrote:
人家無牌上快速道路你...(恕刪)
要抹黑也不用這樣
見到一台無牌車上快速道路
無牌 拍照罰不到他 肇事逃逸查不出他是誰
跟新聞上大牌掛口罩 要去鬧事的小綿羊有啥差別
標準的老鼠屎
就這麼見獵心喜 把全部合法重車全部打上死刑
有牌 我就站在法律給予的權力上
我沒有違規上過不該上的快速道路
總統公佈的法律規定8月 我就等8月 等一通車 我會行使我該有的權力 可以走的我就走
鐵包肉的各位 已以異樣眼光看待 作什麼都不會是對的 但是守法是不會錯的
再說到載貨
那種鐵架沒綁能載貨嘛...??
又這麼肯定他狂飆
不曉得他載什麼東西
得好好檢討我自己了
我騎老野狼上鐵架送貨沒綁可不敢騎出去啊
轉個彎東西就滑掉了
這年頭 連續劇依然沒有劇情 新聞youtube找來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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