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nd126 wrote:
會PO在這裡是因為小綿羊不會被攔下來開“沒有防燙蓋”的罰單
最近有一些車友被警察攔下來,沒什麼單好開(沒超速、沒任何改裝)
開了一張沒有防燙蓋的罰單
小弟去查了現行法歸,以往的[道路安全處罰條例第16條第1項第2款]
有關“隔熱裝置”的規定早已修訂了
現有法規中沒有有關“隔熱裝置”的規定,所以是否是警察不了解法令已改
亂開單呢
也就是說全國法規中找不到任何有關“隔熱”的規定(只有隔熱紙的規定)
所以依現有的法令,能罰排氣管的“噪音”、“廢氣”
隔熱裝置就是於法無據
這問題要向哪個單位詢問或陳情
規矩騎車、按時繳稅,還要被刁,騎車騎的真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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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罰單照片,請注意紅圈圈中的"第1項第2款"
請查"民國 101 年 05 月 30 日修訂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已經沒有相關規定
再次感謝大家討論,如果對法條有誤解,請大家告知,感恩...(恕刪)



所以會被開單應該是有法規規定才會被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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