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問題看起來重點在於當初它不要強要離開就好哩何必一定要衝撞呢!?這樣就只會有強制罪問題, 那來的傷害罪!?如果車友有想過, 吃虧的會是檢舉達人, 偏偏就...不過我了解大家為何這麼氣憤但這就是立委諸公立的法, 要抗議找利委修法吧...
台灣可抽菸的室外 都無設置菸灰缸 或熄菸筒 當菸槍把菸頭彈掉 或在地上踩熄在揀起丟入垃圾桶誰能確定真的熄滅了?! 大家都是看無火星 就丟入垃圾桶 那如果燒起 不就變公共危險罪?!只覺得 臺灣的法則 一罰 就是要人重根剷除 沒有任何配套措施.....(首先 不管紅橙黃綠藍靛紫 都一樣)常有人出去考察 都不知道考去哪了另外 法條通常都比較保護被傷害人 所以 有事沒事 在斑馬線上逗留 被撞 就快去賺點外快八....
真好,以後假日就去各大熱門路線跟輪胎擁抱月入百萬不是夢。一台車有前後兩輪可以邀請家人情人朋友以兩人一組的方式前後擁抱合作可以增進雙方感情友誼或親情政府也應該把重機零關稅讓車價大幅降低讓車友人人有車騎讓社會達到人人有輪抱促進達成家庭和樂夫妻恩愛兄弟姊妹互敬社會安詳和諧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