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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部分]某倆倫誌雜誌修正條文後黃紅牌大型重型機車路權內容規定

xiao_jimmy wrote:
http://www...(恕刪)

美國這樣合法嗎?
美國的道路沒比台灣好阿
為什麼沒人看得懂
250cc以上之大型重機停車時可停汽車格 , 收費標準同汽車規定

可停可不停汽車停車格,沒以硬性規定

550cc以上之紅牌大型重機禁止停放於機車停車格

擺明了禁停機車停車格

這沒有什麼好疑問的吧

poe1214 wrote:
為什麼沒人看得懂
250cc以上之大型重機停車時可停汽車格 , 收費標準同汽車規定
可停可不停汽車停車格,沒以硬性規定
550cc以上之紅牌大型重機禁止停放於機車停車格
擺明了禁停機車停車格
這沒有什麼好疑問的吧


規定本身是沒什麼疑問。
規定合不合理可就有疑問了。


大型重機真是指鹿為馬的最佳寫照
(250cc以上之大型重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一般道路禁行機車專用道

2.禁止停放於機車停車格

3.禁止使用機車待轉區兩段式左轉

4.行駛快速道路須穿戴全罩式與3/4式安全帽
===============================================
但是他第二項又寫250CC以上須遵守以下規定:
那不是前後矛盾
250~550CC可停機車格嗎??
這法令我還真是看不懂

poe1214 wrote:
為什麼沒人看得懂25...(恕刪)


基本上還是要以將來正式發佈的為主,

樓主所po的內容,部份還屬不明確,
光停車問題,
應該是250以上皆必須停汽車格才是,
要是汽機車格皆可停,那紅牌車主鐵定跳腳,
再來就還有國三甲,黃牌是否可上....??
鄉野 wrote:
基本上還是要以將來正式發佈的為主,

樓主所po的內容,部份還屬不明確,
光停車問題,
應該是250以上皆必須停汽車格才是,
要是汽機車格皆可停,那紅牌車主鐵定跳腳,
再來就還有國三甲,黃牌是否可上....??...(恕刪)

本來很簡單卻給它複雜化!

新修正的就是黃牌比照目前紅牌, 紅牌多出高速公路路權(但實際能行駛的路段還是要看交通部公告, 且試辦禁止載人)!

停車問題: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一律比照四輪汽車!

比照是講好聽的啦, 公民營拒停的案例多的很, 懶得再講了!


就這麼簡單, 無需打那麼多!


國3甲可以行駛, 國3甲在四輪眼中根本不是高速公路, 之前討論時沒人肯承認那是高速公路, 因為一承認就會被認為重機可以上高速公路, 雖然它又高掛梅花標誌, 但管理單位確實當它是快速公路管理, 因為它只是國道的市區聯絡道!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本來很簡單卻給它複雜...(恕刪)

你講到了大型重機停車的悲哀

現在只是在等,什麼時候550會變成250...
不過在這之前我更期待國產(慘)400上市,
因為我"個人"騎乘經驗認為,400動力比較剛好.....
原po此文出自本期兩輪誌黃牌再起中第67頁,請原po註明出處,該文雖為法規之整理,但亦為整理之評述,請遵守著作權之規定。
為什麼機車不能停機車格

我想只有台灣政府想得出來!

好吧...

我知道一台可能佔據兩格位置,造成百姓停車困擾

但是ER6比RV250還要瘦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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