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循正面方向討論嗎??只會說彼此的不好,試問說的那麼不好,是不是把按規定行駛的駕駛予以抹滅,大家先捫心自問吧,每次都習慣性PO一些違規影片,難怪會加深大家對立~~~
另外,我好奇的是,如果汽車族都那麼爛,那重機族為何敢爭取上國道,因為都覺得開車族很爛,那還趕上來,要是我就不敢~~~所以建議大家討論可以,但不是要比爛~~~
smt1214 wrote:
我是贊成您的論述...
因為碰撞確實不是一定會發生...
但不可否認的卻是潛在性的危險因子...
畢竟牽扯到天(天候關係).地(地面路況).人(人為因素)等種種不確定因子...
兄台,又見面了
潛在危險因子
然後呢
你會帶家人去海邊玩嗎,你會去登山健行嗎
難道這些地方沒有你所謂潛在危險因子
沒有扯到天(天候關係).地(地面路況).人(人為因素)等種種不確定因子
你要告訴大家事故不一定發生,但因為潛在危險因子,所以.......
我真的想知道,你帶家人去海邊,去深山,明知道有危險因子,但還是去,你有何目的呢???
有人說,因應重機這種不確定因素,最好把保費提高點
你帶家人遊山玩水,該不會也是做了相同舉動了吧????
重機喜好者
smt1214 wrote:
針對你這一點還是要回應一下...
不要說駕駛人啦,就連自己的親朋好友甚至政治人物都會存有疑慮...
因不知親友是否存有異心對待自己或政治人物是否呼嚨人民...
畢竟汽車的存在已經有好幾十年...重機的出現才幾年而已...
出現幾年與你所述何關???
汽車擁有路權多少年了都無法以身作則 , 而你卻要求才出現幾年的重機要當聖人 , 無非緣木求魚??
smt1214 wrote:
所以政府應該嚴正處理汽機車違規問題並嚴懲酒駕(吊銷駕照並禁止開車上路)
早就該這樣作 , 但是還是與重機行駛高速公路的話題沒有交集
smt1214 wrote:
我也坦承我也有違規過,可以的話我還是會盡量避免...
但你沒有過嗎(相信你也有,只是程度的差異及次數)
不用相信我有沒有 , 你只要作好你自己即可
guso7878 wrote:
另外,我好奇的是,如果汽車族都那麼爛,那重機族為何敢爭取上國道,因為都覺得開車族很爛,那還趕上來,要是我就不敢~~~所以建議大家討論可以,但不是要比爛~~~
很簡單
多數汽車族很爛 , 那為什麼那些少數善良汽車族還是天天使用高速公路???
同理 , 汽車族很爛 , 所以要不用使用高速公路是騎士的權利 , 不想用跟不能用是二回事
最後 , 當然是希望不要比爛 , 可是請見真實用路情況 , 是不是每個用路人都在比爛
簡單舉幾個例子
1.汽車找不到車位 , 堅持不停紅線的就得一直找 , 而不顧他人直接停紅線的 , 或許事辦完了 , 那台堅持不停紅線的車說不定還在繞
2.高速公路內側為超車道 , 而且禁止右側超車 , 但是真實用路情況變成內側堵滿車 , 要快的就由外側猛衝 , 整條高速公路變成試膽大道 , 內側比看可以檔多少車 , 外側比可以超多少車
所以 , 什麼叫比爛? 出了門開了車 , 就是在比誰比誰爛 , 最爛的可以防礙最多的人
火焰天秤 wrote:
Henry0320,早安~
關於您的幾個問題,回復如下:
1.黃牌今年101年7月1日才開放快速道路權
數據郤是99年就開始~101年7月的統計資料
這麼大的嚴重錯誤數據資料,居然還是由台北巿交通局發佈的
是,我們平心而論,這則官方的正式新聞稿,<大型重機開放路權 違規超速情況嚴重>
的確會讓人有開放路權後違規超速情形嚴重的感覺。
而他實際上所提供的數據,應該是純粹將快速道路上的超速獨立出來比較才不會有爭議。
但是,對於重機超速比率佔各車種的第一位,這畢竟是不爭的事實。
99年至101年7月共2年7個月期間
台北市黃牌重型機車登記數,至101年7月底為728輛,此段期間黃牌車超速共舉發681件,平均每輛黃牌車就有0.94次超速;
台北市紅牌重型機車登記數,至101年7月底為5,433輛,此段期間紅牌車超速共舉發4,858件,平均每輛紅牌車亦有0.89次超速;
另反觀同期間平均每輛機車僅有0.13次超速、每輛汽/機車輛僅有0.19次超速,顯見大型重型機車超速偏高。
照上面的數據來看,台北市交通局的說法還客氣了,
標題應該從
<大型重機開放路權 違規超速情況嚴重>
改成
<開放大型重機之後 違規超速情況嚴重>
這樣不是更慘嗎?
所以請問Henry0320,您說打這則新聞的臉,打在哪裡?...(恕刪)
TO火焰兄:
這篇台北市交通局的新聞
重要的是發新聞所下的標題以及內文的敘述,如下:
今(101)年7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部分條文修正,逾250c.c所有大型重機路權比照小型汽車。台北市交通局發現,大型重機才剛剛「放行」一個多月的時間,違規超速的情況相當嚴重。
事故統計部分,黃牌重型機車101年(1-7月)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8人,較100年同期增加1人、增幅約14%;而紅牌重型機車101年同期因交通事故傷亡人數計26人,較100年同期的35人,減少約26%。
但統計違規情形發現,99年至101年7月共2年7個月期間,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違規超速位皆居第一,黃牌車超速共舉發681件,平均每輛黃牌車就有0.94次超速;此段期間紅牌車超速共舉發4,858件,平均每輛紅牌車亦有0.89次超速;另反觀同期間平均每輛機車僅有0.13次超速、每輛汽/機車輛僅有0.19次超速,顯見大型重型機車超速偏高。
第二段黃牌重機,交通事故傷亡較去年同期增加1人,增幅14%,紅牌重機較去年同期減少26%
重點來了,『但統計違規情形發現,99年至101年7月共2年7個月期間,黃牌及紅牌重型機車違規超速位皆居第一』這段話不就是非常扭曲的敘述嗎?
一開頭說250以上重機才剛放行1個多月,違規超速強況相當嚴重,後面的統計情形,就說99年至101年7月期間,黃紅牌重機違規超速位皆居第一。
這對重機族來說,真的是一種打壓性的新聞,用不同的文字敘述+不同時期的統計資料,塑造出重機族超速違規的印象,旨讓所有人民對重機產生莫大的誤解,OK!
下面是台北市交通局統計月報
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100年1~7月,約210日)
列舉幾項容易造成他人傷亡的違規統計
1. 酒醉駕駛
汽車:1919,每日9.13件
機車:4551,每日21.67件
2. 違反速率(超速)
汽車:214157,每日1019.8件
機車:143841,每日684.9件
250以上重機,統計期間為99年至101年7月,計2年7個月,約940日
黃牌:681,每日0.72件
紅牌:4858,每日5.16件
3. 闖紅燈
汽車:20895,每日99.5件
機車:15974,每日76件
4. 其他不遵守標誌、標線號誌行車
汽車:16700,每日79.5件
機車:991,每日4.7件
5. 肇事逃逸、違規肇事致人傷亡或撞傷警員
汽車:434,每日2.06件
機車:167,每日0.8件
這數據夠清楚了,每天在台北市境內活動、行車的用路人,請看完這後試想,哪種情況是經常性發生的,且是在你我周遭的事件,哪種對廣大用路人才是真正容易造成交通意外事故的發生?
上面的數據也代表
每天有9台汽車、21台機車酒駕
每天有1020台汽車、685台機車、0.7台黃牌、5.2台紅牌超速
每天有99台汽車、76台機車闖紅燈
每天有2台汽車、0.8台機車肇事逃逸、違規肇事致人傷亡或撞傷警員
與重機相比之下,你在台北市境內,那個車種容易與其他用路人發生交通意外事故?
對單一族群(250以上重機)做統計與其所佔該族群的比例,交通局的數據資料顯示是無庸置疑的,但對交通管理上,用這種統計結果,來與總體的比例相互比對,並評斷該族群在總體的行為,是很不客觀且具污衊性的比較方法,因為重機總數所佔車輛總體數的比例是非常少。
另一篇討論主題,請去看看
四輪汽車連續十年台北市違規總數排行第一
補充說明:
好比去打獵,是拿單發的獵槍容易打中獵物,還是拿散彈槍容易打中獵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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