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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是為重機上國道解套的方式?

我也走過台61阿 騎80幾公里回家 一路我也騎很穩

我沒亂鑽車 再者 速度也保持 再來是 我都讓給汽車先過 我騎外線道

我也不亂超車 以前還沒騎重機 我覺得重機上國道很危險 不應該上路

但我現在騎重機了 不是我堅持要上國道 而是我覺得重機上國道沒所謂的很危險這事情

所謂的危險 是人的問題 不是車子的問題
不奢求重機上國道。只期望能停機車格和可以待轉。
一起罰我覺得合理
你怎麼要求重機的 就要怎麼要求自小客 大客車

畢竟重機只是交通工具種類之一
上頭駕駛人同樣都是台灣人
受一樣教育 拿一樣單位核發的駕照
怎麼換個坐墊而已 上國道規矩就不一樣了?

現在講那些屁話的 當初快速道路開放前都講過
結果現在快速道路上 是四輪死傷比較慘重呢 還是重機比較慘重呢?

要說血流成河好像也是四輪貢獻居多阿
依照比例原則 國道開放給重機單獨使用 可能才是最安全的選擇
其他車種給台灣人開都太危險了XD
big_man worte:
不奢求重機上國道。只...(恕刪)


別鬧了
日本50cc以下跟腳踏車才需要待轉。
左轉要先靠右這種方式本來就不正常,只有台灣才到處畫設待轉區。
禁止左轉的地方就右轉三次或右轉後再迴轉啊。

待轉只會增加車流交織的機會,且違反路口淨空原則
除了慢到無法進內車道的「慢車」,根本沒有需要待轉的理由。
big_man worte:
不奢求重機上國道。只...(恕刪)


我的車如果要待轉...可能會原地倒
不過如果是有選擇權那就另當別論

台灣的交通環境已經被四輪思維完全霸佔
問個問題,開車上高速不用寫生死狀,為何大型重機要?
clark914170 wrote:
問個問題,開車上高速...(恕刪)


因為開車輕微擦撞不會死亡
機車擦撞倒地被後方高速輾斃的機率超級高
我們無權阻止機車車主求死的決心
但是至少要保護好不相干駕駛避免遭受牽連
所以要有行車記錄器
如果是蓄意逼車撞死當然要請駕駛負責
如果是高速輾斃則沒有任何刑責(最好是法院不用跑..還能向重機家屬求償洗車費與精神損失之類的)
如果能做到這樣相信也可以讓其他用路人支持重機上國道
這是雙贏的好方法
taiwan99999 worte:
因為開車輕微擦撞不會...(恕刪)


我開砂石車也可以主張你汽車被我撞擊以後死亡率超級高
萬一前方汽車在滑手機、恍神、被吃懶覺而偏移車道,害我撞上去怎麼辦
我們無權阻止汽車車主在車內被吃覽教的決心
但是至少要保護好不相干駕駛避免遭受牽連
所以要有行車記錄器
如果是蓄意逼車撞死當然要請駕駛負責
如果是前車汽車自己違規則沒有任何刑責

(最好是法院不用跑..還能向汽車家屬求償洗車費與精神損失之類的)

所以同樣的邏輯,不要分汽車機車啊
eva96 wrote:
我開砂石車也可以主張...(恕刪)


砂石車撞汽車
砂石車撞機車
還是機車死亡率高
taiwan99999 wrote:


砂石車撞汽車
砂...(恕刪)

那你覺得在開車的情況下,是和砂石車發生車禍危險還是跟重機發生車禍比較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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