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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確定機車上國道(釋憲)後,有些人那麼緊張?

拜託不要上國道啦,小的真的很怕你們重機一直在那邊切換車道抓人家車頭。
拜託
拜託
....因為我怕你們切不好自行犁田,還要怪在別人頭上。
......我怕被告過失啊!!
.
..不然
.
.你們先去爭取汽車不能上國道,這樣搞不好可行喔!!!
.
.加油

維朗暢力 wrote:
對對對,講得好,臺灣很多政策都是為了一己之私

你看看,重機上國道的法案,為何會在全民沒共識的情況下火速通過

很明顯是為了圖利重機進口和製造廠商嘛,也明顯是某些有力重機人士想要上國道飆爽爽嘛

很明顯就是一個圖利少數人的專法?


我只是想湊個15字看看為什麼有些人試圖要證明塑化劑吃的比別多
吃好,吃滿
XERXES13 wrote:
....因為我怕你們切不好自行犁田,還要怪在別人頭上。
......我怕被告過失啊!!...(恕刪)


你從車裡噴出來
我可無肇責輾過嗎

orea2007 wrote:
這邊還是要說一件事...(恕刪)


網兄所言真是有趣~
odenshop wrote:
後方煞車不及碾過 免負刑事及民事賠償

那大家以後看到討厭的人就都煞車不及輾過就好了。
黑道要幹掉別人也簡單多了。
然後等到自己家人開車被大貨車從後面撞上西天,
再來靠北為什麼後車可以不用承擔責任。
我不見得同意重機上國道,
但是我欣賞你們用生命捍衛重機上國道的權利
在台中74常常碰到鑽車陣的重機,
說真的以台灣現行的車流量跟道路設計來看,
在高速公路要跟重機騎士並行的風險真的太大了.
當然很守規局的騎士也有

但對佔大多數的汽車駕駛來說
要能同時處理汽車跟機車混在一起的狀況太困難了



要避免亂飆超速,我是認為可以透過一些電子裝置,比如ETC來做速度限制。

像是交流道A到交流道B,距離10KM,可以規定從A到B的時間要在6分鐘(100KM/S速限)以上,小於該等時間者違者罰款,這樣首先解決了速度的問題,並且能夠有效的執行法律,也不會給守法用戶造成困擾,畢竟你如果真的乖乖在速度內,時間一定會超過的。

至於其他的違規事件,就交給行車紀錄器去處理。
有這麼多時間怎不先把一些爛交通法規修一修,重機都搞錯重點,很多反對的人就是怕沒肇事責任也要賠錢,怎你不先連署修爛法,這樣支持你們上國道的會有更多人支持。
hkf07261980 wrote:
感謝...其實中不中...(恕刪)


請問塞車中汽車要切換車道鑽車的重機卻以時速60以上鑽車撞到要算誰的 上一秒看沒車切道下一秒鑽出一台重機 這樣國道還叫國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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