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不要上國道啦,小的真的很怕你們重機一直在那邊切換車道抓人家車頭。拜託拜託....因為我怕你們切不好自行犁田,還要怪在別人頭上。......我怕被告過失啊!!...不然..你們先去爭取汽車不能上國道,這樣搞不好可行喔!!!..加油
維朗暢力 wrote:對對對,講得好,臺灣很多政策都是為了一己之私你看看,重機上國道的法案,為何會在全民沒共識的情況下火速通過很明顯是為了圖利重機進口和製造廠商嘛,也明顯是某些有力重機人士想要上國道飆爽爽嘛很明顯就是一個圖利少數人的專法? 我只是想湊個15字看看為什麼有些人試圖要證明塑化劑吃的比別多吃好,吃滿
odenshop wrote:後方煞車不及碾過 免負刑事及民事賠償 那大家以後看到討厭的人就都煞車不及輾過就好了。黑道要幹掉別人也簡單多了。然後等到自己家人開車被大貨車從後面撞上西天,再來靠北為什麼後車可以不用承擔責任。
在台中74常常碰到鑽車陣的重機,說真的以台灣現行的車流量跟道路設計來看,在高速公路要跟重機騎士並行的風險真的太大了.當然很守規局的騎士也有但對佔大多數的汽車駕駛來說要能同時處理汽車跟機車混在一起的狀況太困難了
要避免亂飆超速,我是認為可以透過一些電子裝置,比如ETC來做速度限制。像是交流道A到交流道B,距離10KM,可以規定從A到B的時間要在6分鐘(100KM/S速限)以上,小於該等時間者違者罰款,這樣首先解決了速度的問題,並且能夠有效的執行法律,也不會給守法用戶造成困擾,畢竟你如果真的乖乖在速度內,時間一定會超過的。至於其他的違規事件,就交給行車紀錄器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