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應注意而未注意"這些無理的法規刪了無肇責那一方的駕駛無須賠償任何費用無須負任何刑事及民事的法律責任肇事方須賠償受害者所有維修費用(不管肇事方是死是活都得賠)只要法律通過這些法規我不反對任何車種上國道
天下布武 wrote:結論,簡單兩個字'...(恕刪) 這案子沒歧視、也沒違規所以不在你的論述包括的範圍但是開車的倒楣,若在高速公路應該不只如此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80331/1325641/
bhi20 wrote:只要法律改成,只要沒違規,與重機發生事故沒刑責,求償找保險,我就贊成重機上國道,不然倒楣點就要背過失致死 說的笑話,你知不知道有多少開車的,只保個強制險就上路了,連賠償對方的第三責任險都沒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