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pont33 wrote:
如快速道路合法用路人.有大型重機.小客車.特種車.大客車.大貨車
一般道路合法用路人.有行人.自行車.輕型機踏車.重機.大型重機.小客車.特種車.大客車.大貨車
雖然沒分析非被害者車種身分.我想在這張圖表內合理推斷
一定沒有行人.自行車.輕型機踏車.重機在快速道路上被大型重型機車肇事致傷亡的案例
可能會有行人.自行車.輕型機踏車.重機在一般道路上被大型重型機車肇事致傷亡的案例
你要我認同上面這些,
你要拿出數據,
不是說一句我覺得你數據不夠完整,
然後自補腦就是完整的結論,
加油好嗎,
我的結論是經由數據內55 < 2481得到的結果,
傷亡少的安全,說給小學生聽都知道的事情.
你的結論從哪邊來的?天上掉下來?
沒有任何數據證明你的言論,然後嗆我有數據的結論,
你邏輯好棒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