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為這個是沒意義的。我騎黃牌、紅牌去停一格汽車停車位,真的也是浪費空間。停機車位又違規。設立專用停車格,是好事。設想,如果1000輛大重,長期去信義區把汽車停車格一輛一格的停用了。我想大概就可以把汽車駕駛逼去把市政府給砸了。每條路上依需求畫定幾個大型重機的停車位,不但可以充分利用道路面積也可以增加市府停車費收入(畸零地可以充分利用),有何不可?只是大型重型機車所劃的方法,似乎還是可以再改進,斜插著停,不需要那麼大的空間。另外為避免白牌機車或汽車停入,標示一定要清楚。避免紛爭。而大型重機的停車格,由汽車停車格去改設畫立,不會影響到一般白牌機車的停車,影響會比較小。
這些東西都是治標不治本啦!除非把整個停車格設計規則重新檢討,讓重機能夠停機車格才有用。目前機車格交通部規定尺寸是不得小於200x100cm,營建署規定尺寸是不得小於220x100cm,但SMAX 155車長就有203cm,加上停車挪動的空隙空間需求絕對超過210cm以上。目前機車格的大小光是停125就很緊繃了。應該改用"停車區"的概念來劃設停車格,還有在路寬不夠的街巷用順向停車格,每個街廓也至少要有一座有包含機車停車場的路外停車場,也不用分黃紅白牌了。
很好玩嗎? wrote:這些東西都是治標不治本啦!除非把整個停車格設計規則重新檢討,讓重機能夠停機車格才有用。目前機車格交通部規定尺寸是不得小於200x100cm,營建署規定尺寸是不得小於220x100cm,但SMAX 155車長就有203cm,加上停車挪動的空隙空間需求絕對超過210cm以上。目前機車格的大小光是停125就很緊繃了。應該改用"停車區"的概念來劃設停車格,還有在路寬不夠的街巷用順向停車格,每個街廓也至少要有一座有包含機車停車場的路外停車場,也不用分黃紅白牌 沒辦法啦,台灣畢竟國情不同,紅黃牌跟白牌一齊擠,很多大重車主心臟會受不了擔心車會被擠到刮傷。
怎麼實施政策的都沒有一個是(正常腦袋的人)?重機就是比一般機車 長一些些 寬一些些本質上還是機車停車格只需要畫斜的 寬一點即可斜的 也能解決比一般機車略長的問題就這樣用汽車停車格的大約空間不是浪費了寶貴的停車空間?重機專用字樣 倒是個不錯的方式格數不用多 但一定要有罰則可以讓一般機車比較不敢停也算是對兩方都有保障的方式
wc2880 wrote:蠢到一百點的做法,...(恕刪) +1說穿了、又是個冷氣房吹冷氣的官員想出「何不食肉糜」的歷史故事.....這些官員、寧可自己胡搞瞎搞、就是不能交給專業就是了?還是公務員考試考過了、就以為自己能上之天文下知地理飛天遁地的無敵超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