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正逢需要買台新機車,因為常雙載爬山路,所以挑cc數大的,結果發現新車150cc以上都要10w上下,
最後想了想,我也一直沒買四輪,乾脆加碼5w買路權來用
這就是我買大重的原因,其實很自然也很單純
買了以後,雙載爬山路這個需求當然是完全沒問題,但是路權因為沒有開放國道的關係,並沒有想像中好用
北市滿少騎汽車道或高架,因為幾乎沒有不塞的時候,
但也不至於去騎機車專用道,偶爾跑長途南下北上就使用台61,這部分就算實用
停車問題,不可能為了一台15w的機車去租甚至是買車位,一律停路邊,
住的地方有汽車格及機車格可停,我也都停的到,但我一律停機車格,因為停汽車格非常浪費空間,不合理
並不是怕停汽車格遭破獲,附近一條路就兩支監視器,但,我就是不想浪費空間
停了非常久都無事,結果有一天真的被檢舉,一開始覺得很不能理解,後來也想通了:本來我替人想就是多的,
而且我不去佔四輪車位只對四輪車主有好處,對白牌族群一點好處都沒有,而只有白牌機車的人口相信是最多的,
只是,我停的機車格,一天24小時從來都沒有滿過,檢舉人完全就是眼紅....
想想也好笑,附近隨便一台違停的汽車都比我那15w的機車貴的多,這個社會上真的有一看到大重就高潮的人!
目前,就轉向沒有劃紅線的路段繼續停路邊,但仍未去停汽車格,也是完好無事,繼續騎
大重對我來說,就是一台交通工具,只是不願花至少7~8w去買一台路權被閹割的機車,所做的選擇
xuplpc wrote:
給兩位, 我也說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