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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重機在快速公路上行駛路肩為法嗎?若是違法,該如何檢舉?

已有車友貼出說明連結,個人查過,說明是確實無誤的。

另外,「併行」是模糊的說法。
這有兩種情況
一、行駛於同一車道。說明連結寫得很清楚。
二、不論是否同車道,兩台車就齊頭前行。這是違規的,這叫競速。

個人認為,大重機就把自己當對大重機,汽車就把自己當成汽車,小車就把自己當成小車。
很多問題和爭執,就是出在一定要明明不同的東西當作是相同的。
感謝大大解答~!!
另外被逼車的定義跟舉證,行駛中和停紅燈時,有沒有科學一點的答案,汽車根本就想把你逼到路邊阿。

zzzrrrzz wrote:
目前小弟行車紀錄器有...(恕刪)


只有七天~~真的只有七天~~~
超過七天時效~~~免罰 ~~~~~~~

那些影片你可以刪一刪了~~~~~~~~

如果在塞車,讓重機從旁邊的縫通行也不會怎樣阿

反而是大塞車的話,我前面是一台重機跟我在那邊走走停停的,我還會嫌他不會利用重機的優點喔

不然就已經在塞車,重機的體型又沒汽車大,幹嘛還要佔用一輛汽車大小的車道塞在車道中,這樣只會更塞



如果樓主這麼想檢舉違法,事情有輕重緩急,我覺得併排停車最危險,併排停車後面車道就等於被堵住了,必

須要繞道內車道,很危險,新聞也常常看到騎士要閃併排停車,結果被後面內車道的汽車撞到送醫不治。


不然樓主只針對重機大家只會認為樓主是眼紅而已,因為台北市太多違規太多併排,為何樓主只針對重機?


Iloveleica wrote:
每次上市民大道,每次看到重機在路肩飆速,不管有無塞車都一樣,請問這是違法的行為嗎?可以檢舉嗎?
癮型人 wrote:
如果在塞車,讓重機從...(恕刪)



樓上這位癮型人朋友
並排停車是違規的, 自然會有人檢舉
你高興也可以檢舉, 反正大多重機都會有行車紀錄帽
請多多檢舉汽車的違規~ 我開車也很討厭遇到併排停車的人

但你說你騎著重機, 在車陣中穿來穿去很厲害很省時間?
還自以為是的想著別人怎麼都不穿梭省時?

開車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是為了方便你在那邊穿縮省時間?
然後還可以把所有的塞車責任都歸咎於別人, 都跟你騎車穿來穿去沒關係?

今天車輛群開始移動的時候, 你在那邊穿梭
難道開車朋友不用踩剎車等你?
第一排的多剎車2秒, 後面至少踩2.1秒, 後面類推
你說你完全與塞車無關? 然後你穿來穿去會讓交通紓解?
重頭到尾省時間的只有你吧


尊重自己, 別人才會尊重你
我也遇過重機朋友切換車道, 必打方向燈
穩穩的騎在快速路道上, 沒有蛇行 沒有行駛路肩
連下閘道都沒有從旁邊小縫穿過去
這種重機朋友, 我就很尊重。



說的沒錯,以後上路,不管汽車、機車、大型重機,一律通通禁止穿梭、變換車道。

neostrata wrote:
樓上這位癮型人朋友並...(恕刪)
manners maketh man!
不是緊急或開放路段
行駛路肩不管是什麼車
都是違法

好像不用發文吧

ScarleTAKE wrote:
這有兩種情況
一、行駛於同一車道。說明連結寫得很清楚。
二、不論是否同車道,兩台車就齊頭前行。這是違規的,這叫競速。

個人認為,大重機就把自己當對大重機,汽車就把自己當成汽車,小車就把自己當成小車。
很多問題和爭執,就是出在一定要明明不同的東西當作是相同的。


很多人都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
在高速公路長常看到
內兩道 常常齊頭的再那裡龜
車流多的尖峰時段就算了
重點在離峰時段也有很多這種車
不知道是開定速還要在省油
其實,也沒有所謂的「逼車」這個詞,這些都是「惡意駕駛」的範圍

惡意駕駛:
汽車駕駛人任意以迫近、驟然變化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或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且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如果再次違規,則沒入汽車。
去過日本後對於走路肩和鑽車縫有了不同的認識!
雖然走路肩是違規(鑽車縫不算),但反正不要妨礙到別人,就隨它們也無妨!
總比起一起塞越塞越嚴重,還不如讓能走的先走,自己也能早點回家不是很好!
而且比起這些違規,還有更多嚴重危害行車安全的違規需要優先被注意



我每次在日本開車的感覺
也是像上面一樣
遇過幾次東名高塞車
日本人真的就會讓重機先走
這是他們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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