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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爭取上國道還重要的事!!


baog wrote:
"平面道路沒有禁止同車道併車吧"??

這句話其實讓我有點訝異

不知道前面所指的是同一條道路,還是同一線車道??...(恕刪)


原 PO 文者指的應該是一個"車道" ....
同一個車道騎兩三台機車並行,綽綽有餘 ,
不過一般來說兩台汽車很難擠得進同一個車道而且都不跨線
但是有些匯入/匯出的地方就比較寬 ,
大家(汽車)就可以一個車道擠成兩縱路的汽車....
然後車禍再來剪刀石頭布,看誰贏誰輸...
其實我還蠻不能諒解

汽車族停走機車待轉區當停車場有什麼資格說別人浪費停車位呢? 為什麼這時候汽車又變成機車了?

你說機車待轉區太像停車位 但有時候 汽車也喜歡站機車族便宜 停機車格 吃掉6格以上

為什麼汽車又變成機車了?




怎麼樣的人都有

開汽車通勤的人,不會假日休閒騎機車違規超速不會因為通勤開汽車.罰單就自己會消失了

這對台灣人來說 因該極度難理解吧 呵呵


哪年真夢想可以買台GSR600玩玩....

chinyihli wrote:
我有次在美國的高速公路上,前方開始塞車了,騎在我前方的重機也是乖乖排隊一起塞車阿!

車道寬將近兩台小轎車寬,人家也沒鑽阿!

如果依照你的說法,平面道路沒有禁止同車道併車。

那開車可以並排開在同一車道上嗎?


借用你的文章來說明一下 !

台灣人很多思考都有盲點(或者說習慣性的視而不見) !

1. 台灣和美國這兩邊的駕駛素養和觀念還是有一段差距的 !

2. 畢竟台灣不是美國 , 軟硬體的建設水準和品質都不一樣 !

3. 很多人在爭取自己權益的同時 , 卻往往忽略掉 自己相對該付出的責任 或 可能同時傷害到別人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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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高速公路是安全的 , 我到反而覺得高速公路是最危險的 , 平均車速都在100以上 ,
車對車不小心插撞都可以造成翻車禍變成廢鐵 , 如果大重其在高速公路上或快速道路上(平均車速在70以上),
如果有台車剛好遇到騎大重的三寶發或者開車的三寶去A到騎大重 , 8成以上大重應該都GG了 ,
後面所產生的責任問題 , 誰扛的起 ...

開車在快速道路上目前遇過3次大重 , 3次遇到的大重都是從最內車道時速超過120以上超過,而且
持續占著內車道行駛 ...

而且高速公路某些路段是具有強風了, 車子行駛的時候都會左右偏移 , 如果剛好去A到騎大重的 ,
大重也GG了 ,這要算誰的阿 ,責任都開車的嗎 ,好好一條命都沒了


mikewo wrote:
請教一下四輪駕駛上高...(恕刪)


那就別該!說什麼不要比照汽車稅收!

你知道每天又有多少事故是因為機車高速、汽車卻因為死角看不到而撞死的嗎?

換作是再高速公路上!這情況不就更危險!?

你技術有好到100公里急煞不翻?汽車都會翻了,又更何況只靠人力平衡的機車!
你說這個我是沒意見,不過重機上不上國道...
我想先釐清責任一下,萬一國道路面不平以致重機摔車
而後方有保持安全距離及車速的安全駕駛之汽車,閃避不及而輾過這情況汽車駕駛責任負擔要多少呢
能麻煩推動重機上國道之人士,在推動之下順便建議政府修法
萬一重機上國道萬一事故,汽車駕駛在不可抗拒強況下碾出人命能免責
畢竟機車是人包鐵,在高速行駛下出意外生存指數是相當低....
以目前台灣交通意外責任上,開放人肉炸彈上國道...這...必須修改法規
讚!+1
kplo wrote:
很多大重騎士都非常期...(恕刪)

kplo wrote:
很多大重騎士都非常期...(恕刪)


說真的這樣說 我覺得乾脆整條馬路都給你騎 想怎麼騎就怎麼騎!!

我並不讚成現在就開放國道 臺灣的高速公路真的不適合重機~






我只想問~上次重機攔下汽車去警局的事情~
重機騎士怎麼看?還有後續!?
想上國道 我覺得簽死亡責任自付同意書
我就沒意見 我可不想那天倒楣 你自己摔車 讓我幫你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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