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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日誌18:向偉大的交通法規致敬

鳳山小王 wrote:
其實說真的不是重機權...(恕刪)


就好像是林肯廢除黑奴時期
白人對著黑人說:都已經讓你們恢復自由之身了 想怎麼樣?
等到白人的觀念比較"先進"後 會發現 自由之身只是做為一個人最"基礎"的權益
不過看來台灣似乎還有不少人的觀念不會隨著年紀而增進

說真的 要機車一個一個保持安全距離 你可以想像一下
哪天你下班回到家 在往後挪個30分鐘 才會是你到家的時間

地峽人稠的台灣已經被你們這些一噸重且體積龐大又浪費油的殺人工具給佔滿滿了
還要機車族不能妥善利用空間?
只能說 別得寸進尺了...


黃紅牌機車 就只是一個有著"原本就應該要有之路權的機車"而已
這麼簡單的觀念 一堆人就是"不願意"接受 只會二分法
一定要把重機拖下水搞的跟跟汽車一樣不方便才開心

比照汽車?
別忘了~
汽車能上國道 重機行嗎?
汽車能遮風避雨 重機行嗎?
汽車能吹冷氣看電視 重機行嗎?
汽車能搞車震 重機行嗎?
汽車多數都能夠承載3人以上 重機行嗎?
汽車能夠免於思想停滯島民的異樣眼光 重機行嗎?

會買重機 不就是犧牲你們所謂的"遮風避雨安全舒適"換來更高的便利性嗎?
還要幻想自己有1.5公尺寬 跟著塞車

那我們買重機幹麻!?
wgs0707 wrote:
我是真的想知道

基本的原理原則在那邊,大大何必激動呢?

希望真的可以告訴我特別的點在哪邊?

好讓我可以了解為什麼可以享受權利(有汽車的路權)

不用負擔義務(不用停停車格)

就我淺薄的知識,這好像是一體的兩面吧

享有多少權利,就盡多少義務

但是目前我看到的是

重機們一直想增加權利,減少義務

那總得講出一個基本原理原則是甚麼吧

可以教導我嗎

誠心請教,別生氣,有冒犯到您先說聲抱歉(恕刪)


基本原理:他是一台機車 擁有可以行駛高速公路的能力 速度可以跟上車流 並且跟上車流也不會對引擎負

荷過大 那這樣他是否可以行駛國道及快速道路及快車道(請不要拿車禍會怎樣來反駁 要不然國道就

只剩下大卡車可以走了)

我沒有說不用停停車格阿,難道體積小停機車格又或者停汽車格一格多停,省空間不好?

關於2段左轉 以普通重型機車等級以上來說 只有台灣有這東西吧(那你還覺得合理?)

何謂重機的義務? 不過就一台交通工具還真不知道啥是義務..稅金的話 應該是人的義務不是車種的義務
台灣人對機車的概念本來就是錯的
每天在那邊宣導靠邊慢慢騎+兩段式左轉,搞到現在有一大堆機車and汽車左轉轉不過去(通常因為來不及變換車道或是速度不足所以無法切進內側車道),就停在最外側然後直接殺過去(基本上這類人都不太會打方向燈的)...
重機本身就是機車的一種,而它的動力及穩定性甚至比道路上大多數的汽車都還"好很多"(沒騎過在那邊說重機遇到風壓會晃的參考一下,敝人騎CB400在高速的穩定度甚至更甚Altis...),搞不懂為何有一大堆人在那邊砲,老實說路上的重機會被逼車根本就是騎士品德太好,不然油門隨便轉一下早就甩掉了。

並不是說重機可以享有=汽車的路權,所以也要被限制於汽車的法規,而是這種機車本身的能力已經足以負荷一班快速、高速公路的用路情況,在上面奔馳並不會因自身限制造成他人的危險,但他本來就是台機車,為啥要照汽車的標準去限制他???
大哥,

 最早clarkclark是提到以價格來作計算,才衍伸chmedr回復
 這兩位大哥都是在討論價格,都沒有提到權力
 您要不要在確認一下文章內容

 我能理解您所謂的弱勢團體,但弱勢團體我們一般上的用法似乎不是這樣子
 一般弱勢都用會在經濟上有困難、身體有缺陷...等等
 如果以重機來說,僅能說是少數團體
 在我認知裡面跟弱勢有點不太畫上等號
 您的看法呢?

 

skyblackcat wrote:
所以你的意思是騎的人...(恕刪)
大哥,

 以您的預設定條件來說,能省時間又省錢,確實不錯,想法很好。
 
 但就我在台北市來說,實在是也不一定這樣子。
 因為我上班或是假日出門的範圍,有的省,有的卻不一定。
 您可能也會有這樣的例子吧! 

 我只是就我的經驗分享一下,所以才說抽樣調查會比較客觀,畢竟每個狀況不同。

 

skyblackcat wrote:
以我家人來說 目前我...(恕刪)
想當初,紅黃牌上快速道路被說得一定會血流成河似的,現在黃牌價格越來越低,越來越多人拿來通勤,
而當初在一旁喊晚七天回家、碾到人不知怎麼賠的那些人似乎都不再敢拿快速道路說嘴了







wgs0707 wrote:
再多嘴一下,其實說真...(恕刪)


並非要"爭取"權利,而是原本就是屬於二輪該有權利!台灣最多的私人載具您認為是什麼?當然是二

輪、就本國法規的定義上二輪也屬汽車,那您個人認為在台灣對於路權的劃分、二輪是否屬於弱勢的

一方,如不得行駛快車道(速限50~70以現行國產機車應當遊任有餘)、禁行機車(光陽重機200及300

cc外觀 形式皆相同除大牌顏色不同外,毫無分別!挂白牌則禁止行駛、黃牌則無條件行駛!為什麼?

)無論道路設計如何皆需待轉!(無論白黃紅牌就形式上皆為二輪、白牌需要待轉、黃紅則無需!為什

麼??)種種令人匪疑所思的法規及限制,令人不解為何要將簡單的東西如此複雜化!大型重機並非什

麼特別的東西,只是排氣量較大的摩托車罷了!而是目前種種令人不解的法規及限制逼得許多二輪騎士

只能選擇抗爭。只不過人性皆為自私、若與自身權益無關當然選擇冷眼旁觀、一但與自身權益相低觸時

便大聲嚷嚷!重車權益也是如此!或許你會認為我不會買黃牌或紅牌,但是難道你真的認為重車的路權

與你個人甚或台灣社會無關嗎?舉例來說以台北市佔有全台最多資源的首都,高架及快速道路比例之重

居全國之冠!騎乘高架或快速道路相對安全及便利、也可以縮短通行的時間及距離,卻被法規限制不得

行駛,不知您會否感到氣憤及不平!當年開放前有關單位認為二輪行快速道有安全疑慮、如今則實際證

明當時的疑慮實屬無知及可笑!這般顢頇及不思進取的政府單位如何令人信服?而且不管你是住在台灣

的那一個角落,交通問題任何人都無法避免、無論你是二輪、四輪、大眾運輸,這是所有人都必需面對

的問題!從禁止到開放、路權意職的抬頭。對於台灣社會是契機也是改變、並非單純爭取權利而已!!



本篇的主軸便是突顯目前的法規有太多便宜行事的地方,雖說法規的制定人民必需遵守,但惡法亦法,

如若全國二輪騎士皆如此遵行,你認為對於道路資源不足、地狹人稠的台灣是好還是不好?對於其它族

群是利大於弊還是反之?

h12226 wrote:
並非要"爭取"權利,...(恕刪)

就快速道路而言 由於白牌的穩定性不高
就跟現在紅牌要爭取高速公路一樣 需要有完整的證據
來支持 才有可能來開放 至於禁行機車 可能就某種條件下 來保護汽車的權益吧
看看如果遵照像樓主所po的不併排理念 那可能就會塞到不知那裏去...
因此機車黨就在說服這一部分 禁二轉也是一樣
回到正題既然政府已經說"合法行駛"於禁行機車道了 為什麼四輪 還是會不爽
可能基於某種忌妒心吧 只是因為他是以這種交通工具的形式存在吧了
如果前面是台超過10年的喜美 大概就會沒事吧 反正都是汽車一家嘛 別理紅黃牌的嘴臉
看了就討厭 說是不是呀
台灣的交通法規,是有很嚴重的不足
我想立法的那群人也有相當嚴重的問題

交通車輛的規定,是不能夠依照車價來區分
否則,那些開著勞斯萊斯或藍寶堅尼不就是橫着走了嗎

大多的重機騎士都還是很遵守交通規則的
只可惜那些少部分的老鼠屎,很喜歡每天任何時刻都騎著重機到處噴來噴去
導致我們這些一般民眾有很差的觀感出現

不只是重機
有更多的輕型機車及汽車.卡車都有非常多的惡劣駕駛


要加強的是台灣大部份的任何車輛的駕駛道德,而並非是指針對重型機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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