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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車日誌番外篇:重車等同於汽車的景像

合法不一定合理 合理不一定合法
This is Taiwan.
惡法亦法
就好像車位已經很少了 卻硬要機車去停汽車格一樣
環境不理想 不願意出自己的一份力量去改善它 逆來順受的態度 有時變成無所謂 把不理想的環境留給下一代
其實這有時候也是優點
那種停法真是太帥了
下次大家一起來去停交通部
考駕照上的小冊寫著 "轉彎前30公尺" 就要打燈囉
駕駛著一台所占面積比重機大四倍以上、且可以遮風避雨的汽車

卻抱怨為什麼重機能夠靈活的市區穿梭、能夠停在機車格

這我實在是不懂!!

難道人的思維這麼容易就被法律給現制住了?
先不論交通工具的種類,在道路上駕駛人本身的素質跟知識才是最重要的,汽車違規機車違規大重違規這是每天都在上演的連戲劇,開車會違規的人騎機車一樣會違規騎大重還是違規,這就是人的問題麻,跟交通工具有什麼關係。百分百不違規的人我相信在台灣是沒有的,難道你去7-11買東西還特地找附近的停車場停?還是門口紅線先暫停一下下打個雙黃燈馬上就走?違規難免都是會,重點是不要去妨礙到其他人或是傷害到其他人。把矛頭都指向大型重機違規說不過去吧,如果說這名騎士這名駕駛違規應該比較恰當,不要再把焦點模糊了,交通工具是無辜的,壞的是駕駛它們的人沒有素養沒有知識。大型重機停紅燈要停在哪裡?我覺得停哪有很重要嗎?重點是要停下來啊,重機不能停機車區?那汽車有沒有人停在機車區待轉區呢?一樣是人的問題麻,我今天紅燈停在快車道曬太陽我就愛曬你管我,就算我沒在這停紅燈你汽車還不是一樣也要停著,難道我沒停在快車道汽車就可以闖紅燈了嗎?我大型重機今天停在邊邊陰涼處等紅燈如果沒有妨礙到你那又何仿,為什麼一定要爭論誰要停快車道誰要停慢車道誰要曬太陽誰要躲陰涼處,大型重機本來就是有著機車的機動性跟汽車的速度結合的,駕駛觀念好就安全,在道路上不是安全至上嗎?何必再去爭個你死我活的一定要有個答案出來,自由心證的你不妨礙我,我不妨礙你,大家禮讓安全上路不是很好嗎!!駕駛人的問題才是重點!!

rps20827 wrote:
有沒有一種折衷的辦法...(恕刪)

官員能好好的學國外規定 要學學全套別做半套
今天台灣交通就不會變成這樣了
在這鬼島要符合大眾期望是件很困難的事,一種米養百種人,今天45%的人讚成,就有可能有55%的人反對,我個人對這些事情是有矛盾的想法。
我覺得550cc以上的重車適用汽車與機車法規,關於停車,可以比照汽車法規,停在汽車用停車格,今天機車格全臺灣的大小一致,仿照機車停車法規不僅影響至其他機車停放使用者,擔心倒車,擔心刮傷,旁邊太大台要牽也不易,請大家想像如果重機仿照機車停車管理法的方式在台北停車,會是什麼樣子?除非重新規劃重機專用停車格。

在來是550cc上爭取開放國道路權,我不支持,開放快速高架道路已經算是很便利性的方式了
國外地大,人口散部廣泛,不會像臺灣高速公路汽車密集度那麼高,不管是誰都會犯錯,
在那種限速高速的環境底下,肉包鐵與鐵包肉,出了事誰該負責?以臺灣的法律.....唉

在一般都市環境底下,我支持重車可以行駛機車道,但路上違停的很多怎麼辦?
臺灣人這種行車駕駛觀念已經維持了幾十年,改也改不了,但是機車還是照樣能騎
怎麼騎?難騎而已!左轉怎麼辦?比照機車兩段式左轉,但是車隊出遊我也支持行駛快車道待左轉

感覺起來很矛盾,但是我感覺這樣是比較好的方法....


MARS馬爾斯 wrote:
其實重機就是機車 而機車也視同汽車 這是國際的共識 是因為當年李登輝世界首創禁行機車的法令後
...(恕刪)


不要再到處藉題發揮 講李前市長了
40年前 忠孝西路的公車總站的公車與人力三輪車 車流交匯的時空背景
與現今的高速機車 可以互相比擬的嗎?

80年代以後 機車普遍高速化之後
交通單位沒有隨著實際路況需要而制定適合的新制度 就是失職
不要為現行交通單位的不作為找藉口與理由 再推給40年前的李市長

tomatochen wrote:
我想,我應該就是您口...(恕刪)

同意
以後要多辦類似的活動...讓鬼島鄉民早一點覺悟
masir wrote:
那種停法真是太帥了下...(恕刪)


停個幾次 又會多出一行 此區禁止停放250cc以上機車......
在台北市 要停個車 到處碰壁 聽汽車場 外面寫 禁止停放大型重機 到機車停車場 也寫禁止大型重機入內

不過第一張 前面" 機車停止區 沒有機車0台 可能後面一群凶猛野獸 壓力太大閃到旁邊了
b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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