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8346797 wrote:踹人不對? 那闖馬路...(恕刪) 沒有人說闖馬路是對的吧。問題是撞到就撞到了,要先救人才對吧,怎會是踹2腳?還是小朋友耶就因為覺得是對方的錯,就可以這樣嗎?那以後車禍的、逼車的都可以打人了嗎?
雙方事主兩者都有錯,但是…成年人,你的責任比小朋友大…由原先的起速行駛,變成傷害…如果這一個車隊的每一個人都選擇,幫助這位車友,而不說出真話,不敢說出發生什麼事,那麼請試著想想,有一天,你們的親屬發生了類似的事,你會用什麼樣的心情來看這個傷人的人?願這位小朋友早日康復。
護航的重機騎士該不會覺得在路上被撞就擁有打人的權力???也就是說,以後如果不小心撞到這些重機騎士就註定該被打???也就是說,以後看到路上發生車禍,撞人的就應該被被撞的人打???是這樣的邏輯嗎???姑且不論小女孩是否違規,就算有錯,所以就應該被打???大家真的要小心了,遇到重機騎士閃遠一點,因為她們認為發生碰撞在責任未釐清之前,打人是應該的!!!更不用說,責任萬一很清楚是對方,那可能被打到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