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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訪】交通部騎士遊行活動直擊


breakryu wrote:
睜大妳的眼睛看一下



重車500CC一以下牌照稅費用比汽車500CC以下 貴580元 比汽車501~600 貴40元
重車601CC~1200CC一以下牌照稅費用比汽車1201~1800 貴80元
重車1201CC~1800CC一以下牌照稅費用比汽車1801~2400 貴770元
全部都是比照汽車下一級距費用還貴

重車500CC以上平均每一CC繳的費用全部筆3000CC汽車每一CC 5.07元貴
更可笑的是
正常來說CC數越大牌照稅每CC越貴

紅牌重車反而是
501~600每一CC數稅最貴9元比 汽車4201~5400 8.55元貴

最後一台重車600CC街車一台40上下
我的汽車切一半都還比它貴
與其花時間眼紅說
重機都買的起了有看那些稅金嗎?
還不如多花點時間賺錢

睜大你的眼睛看一下

台崎的資料

同樣是1200CC, 汽車=4320+4320=8640, 重機是4320+(3600/2)=6120
有比汽車貴?
昨天看到某軍團一到

哇靠,超超超超超級多人的

車友都很自律

只是社會跟政府,把大型重機妖魔化而已!




Morselin wrote:
睜大你的眼睛看一下

台崎的資料

同樣是1200CC, 汽車=4320+4320=8640, 重機是4320+(3600/2)=6120
有比汽車貴?...(恕刪)



那麼也請你再次睜大眼睛看
【法規來源】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3
1.每車每月耗油量計算方式:(每日平均行駛里程×30×每月平均行駛效率)×每車每公里耗油量=每車每月總耗油量。以四捨五入計算。
2.本表未列耗油量部分:凡大於已列耗油量之排氣量,照已列耗油量最高者計算;小於已列耗油量者,照已列耗油量低者計算。
3. 本表中自用小客車(汽缸總排氣量1801~2400立方公分)及營業用貨車(汽缸總排氣量6601~7200立方公分)之每月耗油量,自中華民國72年7月1日生效。

摘錄:各型汽車徵收汽車燃料使用費耗油量計算表

汽缸總排氣量:601~1200(立方公分)
車輛分類:自用小客車
平均耗油量:1公升/10公里
計算因素:
1.行駛里程(公里/日):60
2.使用率(%):80
3.每月油耗(公升):144

汽缸總排氣量:601~1200(立方公分)
車輛分類:機器腳踏車
平均耗油量:1公升/10公里
計算因素:
4.行駛里程(公里/日):40
5.使用率(%):50
6.每月油耗(公升):60

公路總局,燃料使用費費率:
•A. 每季費額:汽油車=2.5元 X 每月耗油量 X3月,柴油車=1.5元 X 每月耗油量 X3月
•B. 每年費額:汽油車=2.5元 X 每月耗油量 X12月,柴油車=1.5元 X 每月耗油量 X12月
•C. 按日計算費額時為每季費額除以3月除以30日,尾數算至元為止角以下免收。
所以,每年汽車燃料費的計算,就等於採用B點為計算基準
2.5元 X 每月耗油量 X12月 = 2.5X 144 X 12=4320元/年

而機車燃料費以每年計算的話
2.5 X 60 X 12=1800/年,依據『汽車燃料使用費徵收及分配辦法,第五條』之規定,『機器腳踏車於每二年換發行車執照時一次徵收二年汽車燃料使用費。』
所以是每二年徵收一次,故機車的燃料費就等於是3600/二年

因此,汽車與機車燃料費費率的不同,並不是誰比誰便宜,或是計算徵收年有所不同造成,而是『計算因素』中的那3點基準不同,OK!
昨天交通部的現場旁出現了一個有趣的插曲
有一台CB400停在杭州南路上第一個停車格
有一台RX330突然停在前面計程車停車格後駕駛下車
跑過來問我們說他要去交通部開會
可以麻煩把車移開讓他停車嗎?
我們回他車主合法把車停在這裡
現在去交通部開會了
他說他知道重機可以合法停
他只是拜託車子移一下讓他可以停就好了
有人在旁邊插嘴說後面那台車擋風玻璃有留電話
你去打電話請他移車讓你停比較快
他很無趣的離開了
我騎大型重機上下班,我節省能源,我節省道路空間,我的行為應該會被大家稱讚,但是今天為什麼我被歧視?
嚴格來講 燃料稅要照CC數來比較也就算了
牌照稅 難道不應該由使用道路面積 來比較嗎?

n34963496 wrote:
上國道我也可以理解但...(恕刪)


難不難看,每人標準不一,無法回答你
但是,這前牌是一張貼紙,很多重機車型根本沒地方貼
就算有位置貼上了,日曬風吹雨淋,再加上洗車、打蠟,不注意掉了,怎麼辦?
碰到手指抽筋的,將這前牌貼紙撕掉..等(比拆汽車前牌簡單,完全不用工具)
歹勢吼~!請自行將車騎去監理站,先繳回原後牌,再重新驗車、領新牌
浪費車主寶貴時間,耗力費時,這前牌能不廢嗎?
Henry0320 wrote:
嚴厲譴責以民眾通行的國道為抗議場地,罔顧民眾安全
那市區道路也是民眾通行的,作為抗議場地就可以?不會罔顧民眾安全??


不要講些似是而非的理論

昨天交通部的場地是事先經過核准,警方已事先封路,是合法安全的抗議場地


你國道抗議有經過核准嗎?? 國道快速道路動不動時速70,80公里,適合做為抗議地點嗎??

其他民眾誰會想到國道上居然有抗議行動,你要停就停嗎??

如果你的手段已經背離社會的價值觀,那麼訴求再有道理都沒有用

只是徒增民眾的負面印象而已


ponjiayulady wrote:
抗議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恕刪)


撞上去找紅斑馬阿,去國賠阿?

罔顧民眾安全???你說的很對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8SXlEFLzak&feature=plcp

這影片有3個交通工具違規

可以讓我上路安全一點嗎

當我開車騎125或腳踏車

那些交通工具 被綠燈的人撞 被合法行車上路的人撞 是不是也要禁 罔顧民眾安全?????

我門沒有抗議阿 立法院說可以上國道 不對嗎

立法院大 還是交通部大

你這麼懂 一定可以教教我



loveray wrote:
我門沒有抗議阿 立法院說可以上國道 不對嗎

立法院大 還是交通部大

你這麼懂 一定可以教教我



立法院大啊

那立法院授予交通部評估的權利更是不容侵犯,交通部依法評估何錯之有??

評估結果本來就是可能過可能不過,立法院有規定評估一定要通過嗎??
整串看下來

感覺贊成重機上國道的車友

不外乎就是把稅金跟路權綁在一起

但小弟認為這其實不過是種詭辯

對於重車應不應上國道

小弟沒有太多的成見

只要在安全且不影響其他人的前提下

WHY NOT?

但把路權跟稅金綁在一起

應該算是種迷思吧

若以稅金作為路權的標準

那排氣量在2401以上的汽車

又該要求政府甚麼呢?

另建一條排氣量在2401以上的專用道嗎?

151到250他們的路權

又跟150以下差在哪呢?

若我騎的是白牌

每年願意多繳2160的牌照稅

那我可以上國道嗎?

重機之所以要上國道

應該是基於他的速度及穩定度不輸汽車

做為理由

若是今天重機稅金調降

敢問各位車友你們就會放棄爭取路權了嘛?

以上僅為小第個人之心得

沒有要筆戰的意思

請小力的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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