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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人式逼車,徵求行車紀錄器影片,本人已報案(已解決)

工程的好朋友 阿比

我也在工地念過廠商不要喝酒

他回我(這是明天的活力)
清潔車追得到重機??
看來樓主很守法,我應該早就在加速逃跑了。
應會走路肩(錯誤的行為,但比在車陣鑽來得安全)。
生命還是最重要,找機會快點下交流道,
如再追上來,我就騎到警局了吧。
不過還好樓主沒事,
喝酒的人都以為道路是他蓋的。= =
社會進化,喜好打架的,出門大多隱藏在汔車內吹冷氣
你試看看用FB發布訊息
應該加倍速度找到你要的資料

曉薇薇 wrote:
多年前,小弟也碰過一...(恕刪)

有笑點 你有回去跟她比個讚嗎? 因為實在太讚了

moomoodeadcow wrote:
有笑點 你有回去跟她...(恕刪)


沒, 那個時候女友已經被嚇哭了

要我趕快載她回家
小薇: 大家安安!
請樓主要小心這一段敘述, 因為同向雙車道併入一車道的路權優先順序還是要看當時你所在車道來決定
如果是內側是高速車道, 你騎在外側車道, 兩方同時匯入同一車道時內側車是有優先權. 而不是誰車速比較快.
這輛惡質駕駛事候的挑釁行為非常惡劣, 但是樓主也要小心這路權概念

xavier.j wrote:
小弟我是重車通勤族,...對方於光復路引道,上64往五股方向,雙方於交叉口會車,

道路情況是兩條引道要上64,同向雙車道匯整成一車道,

因我車速較快,所以我排在對方,黃色清潔車前方,

(恕刪)
wetty wrote:
根本的問題還是處罰太...(恕刪)


請問台灣需要人權嗎?

怎不說人家先侵害你的權利 生存權

請問生存權跟人權哪個比較重要?

人權團體根本就是狗屁....

還有... 我也領過新加坡的居留證

也住了一段時間 如果可以像那樣對於不尊重自己的人 不給予人權

我會覺得非常喜歡 所謂人權應該是建立在尊重自己的人身上用的

而不是像台灣一樣濫權使用的到處說!

1.)不違法 就沒事 而且新加坡的法律並不是大家想像的那麼嚴格...

2.)某次我拿buger king的飲料進入地鐵站前 被地鐵站人員看見 他就指著我 看上面的標示

我也就把飲料喝完 丟掉 就好了阿 因為1000元的SGP好貴

例如不亂丟垃圾在地上 這不是每個地方都這樣嗎? 但新加坡 更徹底的執行這件事情

街上不少店家 前面有擺設垃圾桶

擺明了有垃圾桶不丟 難道自己都不尊重自己 人家還需要尊重你嗎?

BTW,我覺得新加坡的新聞跟台灣最不一樣的事情就好 很少有看過車禍大肆報導

台灣感覺上 幾乎變成了每日一報

不過還是請板大加油 此路段 之前走過一次 蠻空曠的說 如果拍到影像 可能也不是板大想要的吧!

畢竟沒辦法看到車牌或者駕駛的情況...等等 看這一次五號國道的車或影片 感覺距離很近

影像卻不是那麼清楚稍微遠一點模糊到很徹底!

TTW2010 wrote:
畢竟要警察來幫你根本是像中樂透一樣

但是你違規他就會突然冒出來喔
...(恕刪)



一切都是幻覺

嚇不倒我滴.....
CBR1000RR SP 炎の刃
雖說樓主 真的很雖!!

不過你既然有疑慮 怎麼不直接了當報警就好....

況且 你發覺對方有喝酒嫌疑!!

我想報警對你最有利 也能夠在當下省去後續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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