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啦巴啦碰! wrote:你來引砲火?別這樣豪...(恕刪) 你應該問樓主有膽就入鏡拍車牌不要像個飆仔飆一飆回家PO個網說好爽都已經20歲以上還做這種幼稚的事要酸別人想想自己鍵盤車手至少沒危及別人安全好嗎?
exceedmark wrote:很無聊的96秒!這是...(恕刪) 騎得很穩只有你能嗎?可以騎得穩,跟有沒違規有什關係?可以騎得穩,跟該不該開放有什直接關係?世上如果只有你一人騎,開五百也沒關係。你蛇行也沒事。這麼簡單的事,你弄不懂?你想代表重機族發言嗎?你真的夠格嗎?我不騎重機我主張開放重機上高速路但我仍有資格對這樣的心態提出嚴厲的批評
h7878220 wrote:老鼠屎相信你應該騎的是沒牌的贓車吧所以這樣踐踏我們這些付出心力去爭取的人 先說我沒有重車,但卻很喜愛,所以給上客觀的評論-----如果這邊的版友都能像這位一樣給予指正而不是一味的護航(樓主已表明說出自己騎到的時速)那應該才會有導正的風氣,讓所有人知道有在改善不然每次進版看到這類稍有批評的文章,大部份的車友就開始跟汽車族比爛那往後在重車法規的推行上應該只會增加阻力而非助力-----
police wrote:飆完車很爽嗎?這位車...(恕刪) 好威的警察啊,不知道上級或是記者看到你這種回文的內容或是發文時間點,會有何種觀感?有顯示到你很威?警察很精實?大完便再來回一下你可以在上班時間執行你的公權力,但在公開網路上公布他人車牌及公務上執勤的內容,借以顯示你知道他人個資,這不是厲害,而是帶有威脅之意.公佈資料跟執行是二種完全不同的東西p.s.之前執勤的內容還如此念念不忘,還拿來po文,原來這就是我們的公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