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台灣的高速公路的路面真的不好,如果重機滑倒,有幾台汽車能煞的住,汽車跟汽車鐵撞鐵都會出人命,重機跟汽車.......煞不住就直接撞人......那後續處理該怎麼算.....法令不完善只會害了更多家庭....
在台灣不管開車騎車,多多少少都發生過車禍,台灣的法院有哪次是百分之百判決...我遇過聽過見過自身發生過...法院判決都會有百分比(除非有證人作證對方違規而且還是要重大違規)...只要有百分比就是有錯只是錯多或錯少,在物質上的損失這道是無所謂反正大多都有保險,那出人命時你要拿什麼賠...死了就算了如果要死不死那又該怎麼辦......
說了這麼多只是想要有一個完善的法令.....我也想騎車上高速公路...但是我有家人如果出事怎麼辦.....只希望台灣法令不要有模糊地帶....對就是對錯就是錯....如何判斷對或錯....這就需要法令修改與完善的明文規定
為反對而反對的人...快聯屬大家督促立院完善法令...
上我真的不敢, 有多少台灣人是轉彎和打方向燈同時一起的...非常多, 很多人都是要轉才打燈
然後就直接轉了...真的很嚇人. 我不怕撞死人反正賠得起, 可是死的家屬呢? 人走了就回不來了
那一般人撞死人呢? 賠錢? 坐牢? 反正我是贊成開放, 因為我也想騎, 但是假如我開車時把人撞死,
我只能說活該. 因為我知道我在台灣開車已經夠守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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