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y wrote:第三人責任險的財物損...(恕刪) 現在就等第二次調解了!警察那邊也沒幫我開單不過已經有請目擊證人去警局做筆錄了!到時候調解就能叫對方當場解決了!懶得跟他耗了!在不行就找議員去翻桌了....
今天早上第二次和解這次對方多帶了一群流氓過來!想要來個下馬威而最主要的點還是一樣卡在保險公司一直要警察有書面的資料證明他闖紅燈他們才願意賠完全肇責的"8"萬還不是13萬再加上我人有受傷而業務員被流氓恐嚇的情況下願意多陪1萬所以頂多就是9萬真的是有夠欠罵的!人證有了物證也有了!~就真的只差警察的紅單現在又說要去申請鑑定~看來有的等了!想請問各位前輩人證物證都有了~保險公司還是死賴不放該怎麼辦?
這種事我有兩次經驗....第一次對方保的似乎是甲式(拖吊業者)...所以保險員一到(不到三十分鐘)立刻跟我承諾賠償(新安東京海上)...而且賠償速度超快...兩週內就给附...當時我的車是七年的頂迅...賠償金額兩萬五千塊(車損部分一萬八)第二次是兩個月前...保險業務員連現場都沒來....(泰安)車主看我倒在地上也沒來扶我...我進醫院沒來慰問過...十字韌帶斷裂...到現在還無法正常上下樓梯...車輛維修時也無法到場....要我自行拍照....之後要我等肇事責任研判...判出來後也是要跟我五五分...我直接叫他把他說的五五分依據拿出來...他後來就說六四也行...我就說如果要這樣談的話還需要等肇事責任判定嗎??....談的過程也是亂七八糟一通...聯絡車主車主也是說全權交由保險公司理賠...之後我也懶的根業務談...我就直接跟車主說...我的條件很簡單...車復原(dink180)看醫生的錢全包...不然就法院見(過失傷害)...主因是他開車門導致我閃避摔車...我只想跟這類車主說...不要以為你們保了險就可以完全置身事外...該負的責任還是得負...如果版上車有有遇到類似狀況...記得跟保險公司談的時候都要錄音...必要時仍需連絡肇事車主...
人有受傷就先提告,當肇事者收到法院傳票一定會出現,在法院檢察官一定會再問你們有要再調解嗎?如果不想跟肇事者耗時間,就不用調解直接告他。狀書網路都有範例,照妳案發狀況寫就行了,而妳提告要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直接民事賠償好像先要付費給法院,開庭時檢察官應該會先叫妳向前訴說案發狀況,而後換肇事者向前對檢察官說明案發情況,檢察官一問一答大概就結束了,所以訴說案情時要沙盤推演、面面俱到,不能讓肇事者有推託之詞。之前有遇過類似狀況,肇事者收到傳票就出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