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ghts0910 wrote:
以後白牌車停路邊停車格一率比照其他車種收費標準,好不好?
繼續阿,怎麼不講了
這我倒是覺得可以討論
尤其大台北地區
市區內的捷運站多少距離內的機車停車格應該改用計時收費
而且要採用累進費率提高迴轉率
例如
1st hr ...$10
2nd hr ...$15....累計$25
3rd hr ...$20....累計$45
...
這樣才不會有人一停就是一天只要20。
但是該還的路權還是要還
orea2007 wrote:
這我倒是覺得可以討論
尤其大台北地區
市區內的捷運站多少距離內的機車停車格應該改用計時收費
而且要採用累進費率提高迴轉率
例如
1st hr ...$10
2nd hr ...$15....累計$25
3rd hr ...$20....累計$45
...
這樣才不會有人一停就是一天只要20。
但是該還的路權還是要還
NEIL11834 wrote:
"一般道路跟高速率道路本來就是針對不同用路為取向而設置的."
請問這句話出處是?
因為我沒聽過,所以想請教一下....(恕刪)
orea2007 wrote:
他說的沒錯啊
高速道路的目的是提供移動距離較長的車輛減少行車時間用。
所以高架走捷徑、沒有號誌。
但全世界沒有一個地方高速道路是專門設計給四輪車輛用的。
各種車輛分道而行才安全這是台灣的行政機關美化他們思維用的。
看看全世界不管人民是否真的遵守交通規則,都是以車輛性能來
給予適當路權。
像是水源快速限頂多60,白牌可以輕鬆應付,就應該開放給白牌。
洲美快雖然速限高到80,但距離短,也可以考慮開放。
也有人說小車耐用性不佳,長期高速車子容易壞。
但我認為這是車主自己要考慮的事情。
就像馬拉松很需要體力跟耐力,但是有人不顧自己身體狀況硬要
去跑,結果跑到掛了,難道政府也要禁止馬拉松?
你要方便就是要付出相對的成本。不是換台好點的車,不然就是
一天到晚修車。政府沒有必要幫車主考慮這種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