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震驚的!才2天沒上來,原來又發生大事了!就肇事責任,或許行人未依規定穿越馬路有錯,但是撞人的重機駕駛也有連帶責任,但事後的不理性行為,真的太令人憤怒了,如果是自己的親人被撞,你會如此對待嗎?(即使她違反的交通規則)應該先檢查傷勢,送醫急救吧!我如果是家屬,要該會告死你!不論是刑事還是民事,以上!
whterfox wrote:那你先定義一下黃紅牌重機是"汽車"還是"機車"吧!還是都不要,只要汽車的路權、機車的方便性?為什麼不選機車的路權、汽車的不方便性?影片中的駕駛若遵守重機的路權比照汽車,也不會發生今天這件事情了! 機車就會被放大檢視那汽車就當作沒看到?汽車一天下來違規並排、未依規定行駛快慢車道、違規停車、跟其他違規項目有多少?台灣的黃牌以上規範不完善
softwind1314 wrote:我也是覺得超可悲的 ...(恕刪) 問題出在,那'群'重機騎士,他們的所做所為.有種交出行車紀錄器,看看當時到底誰補了幾腳.誰又說了哪些廢話!!!這些人平常不是很愛拿行車紀錄器蒐證嗎??怎麼這次,半根毛都沒看到.
埔里中正路那麼不大就一個車道, 重機等同汽車, 怎麼會是騎在路肩? 這不是一開始就錯了嗎?時間序都還沒輪到小妹妹過馬路跟這年輕人踹人呢! 一件一件來吧! 騎重機不遵守規則還辯?沿路清晰的攝影去檢舉這群人, 說不定還有蛇行的罰單可以開呢! 朋友昨天才檢舉一台不打方向燈的!
csshvci wrote:這明明就是人的問題...怎麼那麼多人就硬要扯到重機然後再要求縮路權?那種人就算是開車或是騎速克達甚至騎腳踏車不也是會發生一樣的事嗎?那種人的問題應該判死刑才有得解啊...不然只是把重機禁掉...他換去開車不就更危險...有些把罪歸到重機的人邏輯真不知道怎麼來的...真可悲...(恕刪) 今天楊騎士騎重機重機被楊騎士騎不討論人跟重機,難道討論人跟腳踏車啊??人騎重機兩者本應被拿來討論不然騎重機車禍,就當成騎單車車禍合理嗎??有錯怕被評論的話就別去騎重機騎什麼都一樣別有錯還硬掰
很多人說踹一腳就輸了不過還是要分開討論吧違規穿越馬路導致重機摔車要賠償修車費等騎士的損失騎士撞到人又疑似動腳踹人當然要負起相關的刑事責任兩者混為一談實在不妥再者今天他不是騎重機社會大眾會有這麼強烈的仇視情節嗎?酒駕鬧事殺人放火的輿論壓力居然沒有騎重機大看看砂石車撞到人後又倒車把人輾斃的新聞隔天就不見了今天換成重機騎士踹小女孩一腳我看可以吵一個禮拜不要隨媒體煽動而起舞只怕法官因為輿論不能做出合理的判決...搞得好像聖人才能騎重機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