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吸洋 wrote:超速違規駕駛,對自己...(恕刪)蹦0-400m跟跑山路...。原本就不同。看個人偏好吃扭力或尾速。...但現在超速40km/h就扣牌...。會嫌油耗,有的黃牌300油耗跟400差不多...。覺得那直接換400-500就好了...。
還有政府弄那麼多交通測速科技執法最後還是民眾自己負責。
政府只負責開罰單。而且是過度開罰單。
過低限速30-40km/h你覺得合理嗎?
然後電動滑板車25km/h很危險?不宜開放???腳踏車也大約在25km/h就很安全?
我認限速60km/h算是合理範圍。
首先限速已經不合理的過低。講說為了你的安全...。政府專門檢討民眾而已。交通沒改善卻一直增加測速,你不覺得有問題嗎?治理交通方式就是把交通搞爛塞爆就變安全?
不應該因為其他5-10%不正常的超速仔。剝奪其他正常用路人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