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我沒有大型重機,我支持大型重機上國道,
如果大型重機可以上國道,我一定要去買一台來騎。
討論重點應該在於人而不是車種!
國道上不也常見有駕駛人任意變換車道、超速?
違規是人的行為,
那些在山路、西濱破百的重機騎士換成四輪就會乖乖在限速內行駛嗎?
能不能上國道應該是以駕駛人的行為來當判斷依據,
個人建議可參考吊扣照的做法:
當駕駛人有重大違規而被吊扣駕照期間禁止使用國道(廢話)。
當駕駛人有特定違規紀錄(例如嚴重超速)禁止使用國道一定期限。
或當駕駛人違規記點達N點時禁止使用國道一定期限。
用這種方式規範國道路權使用應該比較合理。
致於執行上當然不可能在國道入口一一檢查駕駛人的資格,
所以只能針對車籍篩檢,也就是車輛與駕駛人連座罰,
當駕駛人違規被限制使用國道時,處罰期間內其名下所有車輛均不得於國道上行駛,
而駕駛人違規被處禁止使用國道當下駕駛不論是否為自己的車輛,該車輛也一併於處罰期間內不得使用國道,
當無國道使用權的車輛上匣道經ETC系統辨識自動連線通報國道警察進行攔停及驅離,
針對無國道使用權的車輛使用國道,該駕駛人及車輛除再加上一定期限禁止使用國道外,駕駛人另需處以吊扣駕照等其他處罰。
這只是個想法及方向,我不是洨通部的人員更不是立法者,很多細節沒辦法考量完整,勿戰。
我在空間裡行走,尋找前所未見的綺麗;
我在時間裡穿梭,觀看古往今來的絢爛;
我在記憶裡遨遊,回味刻骨銘心的感動;
我是個旅人,一個隨時整裝待發的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