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yang1603 wrote:
"重機有相當於汽車的路權又同時有機車的靈活性"
請問礙到誰了???
就礙到因為車體太大鑽不過去的四輪大爺摟(當車縫或右邊機車優先道/路肩/機慢車道夠寬的時候,醜態就現形了)
ctk2144 wrote:
別把個人行為擴大到...(恕刪)
kken19 wrote:
台灣啥時才能以“車速”分流,
而不是以車種?
兩線車道+路肩 ,
內側車道留給超車用,
路肩不得行駛任何動力車輛,
僅留給臨時狀況的車輛臨停!!
binbyun wrote:
今天因為要到市區的醫院,因為機車格還是不能停黃牌以上的重機,
車位不好找,也怕遇到被小白移車,所以沒騎大重換騎白牌的小車。..(恕刪)
binbyun wrote:
趁停等紅燈的時候,我問說:大哥,你這樣騎重機,不怕被人檢舉嗎?
阿杯冷冷地說: 為什麼會被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