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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停白線也要檢舉,是有這麼眼紅嗎??

爭什麼爭?空污法都過了,這還只是開始
接下來還有更多的限制到時白紅黃連上路都有問題了
還在爭什麼?快笑死我了。
有時間吵還不如多多陪你們的「愛車」
哈哈哈
唯我獨尊丸 wrote:
可能你沒看我之前的...(恕刪)

https://imgur.com/a/TnYclQC
左邊是歐陸,右邊是台灣。

這其實不是"能不能"違規的問題,而是在於
"車頭垂直朝車道才是最安全的停車方式",不論白黃紅牌。

當初規定順向停車的初衷在於:
假使一台小客車停在逆向方向,"表示他停車時乃/出格時得逆向行駛"
若是垂直,"那麼駛出路面時不論正向或倒車都將必然橫向占用車道造成直行車威脅"
但這些都是機動性遠劣於機車的四輪才會出現的情況

一台重機垂直停車佔據的路面寬度幾乎跟順向停車的四輪相去無幾,
並且在跨越道路邊線前就可完成車體轉向,這些屬於駕駛個人技術層面的東西就先姑且不提。

關於重機的停車,非常非常重要的一點,我必須重申:
"台灣大多數的路面邊緣傾斜度,幾乎都有機會讓順向停車的機車倒車",不限於重機。

有騎車的就知道,立側柱的安定性遠劣於立中柱,但這是建立在左右平衡的前提上
當停駐點傾斜時,立中柱情形下後輪向低處、立側柱情形下側柱向低處
但這正常的停車邏輯套用在台灣,前者跟後者都將要必須違反所謂順向停車的規定
這已經不是"可不可以違反"這種程度的問題,是根本遵守不得

不用特地舉特定路段重機順向停車的例子,台灣的道路品質光六都就參差不齊,
不是每個地方都有路平專案,更何況其他地區?
也不要提大眾運輸,台灣除了大台北生活圈以外其他地方的大眾運輸系統根本不合格
等公車等二十分鐘到半小時成為常態的地方不少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我是來認真討論不是打嘴砲找樂子的錯覺?
唯我獨尊丸 wrote:
不過,
還是不代表可以違規,更不代表檢舉人有錯...(恕刪)


沒有人鼓勵違規,但這條規則是不合理的!你也認同這點!不合理的規則,我們有沒有遵守的義務?留小平頭就要被砍頭!你反不反?

你留小平頭,然後檢舉人去報官!你面臨被審判的命運!檢舉人有沒有錯?你從法律的角度來看,他能有什麼錯?但你從人權的角度,這個人跟惡魔有什麼不同?惡魔有沒有錯?錯在他惡魔的身份嗎?(檢舉人)不!錯在他的心態!即便沒有一條法規可以處罰人的心態!但這就代表他是良善的嗎?檢舉人是善是惡?你怎麼說?

重點是

大家都覺得留平頭要被砍頭是不對的事!大家開始討論、研究當初為什麼制定這樣的規則?為什麼會配上砍頭的刑罰?除了辮子為什麼就不能包容其它的髮型?其它的髮型難道傷害公益了不成?老百姓到底在取悅誰?我們有取悅政府的義務嗎?
這時候一定會崩出一大堆不同的說法!但卻有人跳出來跟大家說:遵守法規很難嗎?違法的人難道沒有錯嗎?你要留平頭就要做好被砍頭的準備!
是這樣嗎?人權在你心裡的價值連法律都不如嗎?
惡法要不要遵守?這我保留意見,要討論惡法是否亦法我想我不夠資格,很多法律學家爭吵了好久還是沒有一個普世結論
而惡法要不要反?要
惡法要不要修法?要

以上的討論已經算很簡單的了,因為是在前提是一條法律已經是惡法的情況下討論
可是在實務上,要如何認定一條法律是不是惡法?

看了大大的回文,我相信我們都認為這是一條惡法,
但是一條法律是不是惡法難道是一些人說了算就好?

針對檢舉人有沒有錯,我沒有理由去批評遵守法律的人
針對被罰的人,有可能不遵守不是錯的,但在這個系統下,違規是要付出代價的


唯我獨尊丸 wrote:
針對檢舉人有沒有錯,我沒有理由去批評遵守法律的人



首先其實我想說,檢舉行為的本質是指出他人違法事實
不代表檢舉人自身一定遵守法律,因為對象是他人而不是自身
單就單一檢舉事項而言,是看不出檢舉人本身是否守法
這句檢舉人有無違法/是對是錯是個無從根據自由心證的問題
所以我說,他沒錯,但也不能說他是對的
因為他檢舉他人違規停車,只能說明他知道法律禁止非順向停車
不能證明他本人確實遵守這個規定
影響程度不大於順向停車汽車的前提下,這種檢舉本來就心態可議

檢舉他人違法事實並不能直接導出檢舉人自身是否守法的結論,
所以我才說"既沒做錯但也不見得正確"

以上簡潔成一句簡單粗暴的白話:
你確定這檢舉單百分之百不是附近找不到空位的違停車主檢舉的?
你是從那兒確定檢舉人一定守法的?

你如果只說重機車主違規就該認栽,那其實真的這討論到這邊就可以停了,因為這是對的
但是要替檢舉人護航就只會越描越黑
你什麼時候產生了我是來認真討論不是打嘴砲找樂子的錯覺?
唯我獨尊丸 wrote:
那到底可不可以違規停車?...(恕刪)

請問學生要不要遵守校規?
所以學校在執行校規何錯之有?
https://news.tvbs.com.tw/life/511267


唯我獨尊丸 wrote:
惡法要不要遵守?這我...(恕刪)

順向停車規範基本上是針對四輪或以上汽車,因為汽車會有逆向的問題,重機會被罰只是因為官員怠惰,粗糙的用重機比照汽車規定,明明兩者在結構與外型、操作大相逕庭,哪管你什麼合不合理。這樣的立法品質還有人會因此檢舉,然後說這是法規規定,所以才說法規僵化,連腦也僵化了。
唯我獨尊丸 wrote:
看了大大的回文,我相信我們都認為這是一條惡法,
但是一條法律是不是惡法難道是一些人說了算就好?...(恕刪)


不是我們這些人說了算?那又是哪些人說了算呢?
留平頭就要砍頭?你認為這種規則會是小老百姓自己定來玩自己的嗎?有遵守法律意務的人會傻到定出一個惡法來玩弄自己嗎?不會的!

大型重機違反順向停車就要開罰,大家已經有共識認同這是惡法了,這很好!但難道就沒有另一批贊同大型重機應該順向停車的人嗎?我想一定有!在這些人的心裡,這條法規就不是惡法了!他們一定會提出為什麼大型重機順向停車不是惡法的論述,那大家就有討論的空間!但無論如何都不應該是淪為「遵守法規很難嗎?」、「違法在先的人還有資格多說什麼嗎?」的辯論!因為這已經非常狡滑的將善與惡隔離在法規之外!那就變成了只要是現制規定,人民沒有評論的資格!只有百分之百的服從義務!

天子的話就是法!人民除了跪著遵守外沒別的事情可以做?時代不同了!順民也有覺醒的一天!大家會開始質問每一條規則的制定目的是什麼?它想要發揮什麼樣的功能?達到什麼樣的效果?它有多少的公益成份在裡頭?
腦殘不隨時代進化的陳腐陋規除了傷害人權以外完全沒有任何好處!大大如果是一家之長,你會允許你家裡存在任何一條有害的規章來拘你和你的家人嗎?不會!即便你暫時無力改變現狀!但至少你會發出內心真正的聲音!甚至啟滌你的家人在惡法侵害的當下還不至於連基本的善惡判斷都喪失。(檢舉人是否已經喪失基本的善惡判斷能力了?)(但那又與吾何干?他也不是我的小孩)(但政府制定惡法卻是跟每個人都有關!這就不能裝沒看見了。)

哪些人可能認同這條法是善法?這不是我們需要過問的事!因為他們自然會提出理性的論証!那我們自然也會給予回應。


tansywen wrote:
順向停車規範基本上是針對四輪或以上汽車...(恕刪)


56條也寫明了是規範汽車駕駛人的,我不懂為什麼警察可以用這條來拘束大型重機騎士!這應該還能申訴!

弔詭的是那些主張惡法亦法、只要是法律就該遵守的鄉親卻沒有一位站出來說:法規明明寫著拘束汽車駕駛人而不是大重騎士!政府、警察遵守法律來開單、依法行政很難嗎?
還是說惡法亦法其實只是晃子?凡是站在政府或是警察對立面的才是這些人的準星?他們護航的對象從來就不是什麼惡法、善法!而是警察或是政府本身!

Speed Wick wrote:
新北市一名男車主日...(恕刪)


重機路權比照汽車,停車時比照機車,塞車時也比照機車

老實說只是剛好而已,就是讓人討厭才檢舉阿,不然誰吃飽這麼空
耳機之路有極限,但音樂之路是浩瀚宇宙呢!
lf2416126 wrote:



重機路權比照汽...(恕刪)

大家討論了那麼久,還是有鬼話跑出來,比照什麼汽車啦,安全帶沒繫要不要罰我?頭手伸出車外行駛要不要開罰?機車能走汽車的路不代表要變成汽車,很難懂嗎?腦袋要打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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