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時候笑就對了台灣人最喜歡罵恐龍法官依法判決不知變通但是遇到不合理的交通法規時每個都搶著當恐龍開口就是:不然你去騎白牌啊,不然你待轉啊,不然你跟我一起塞啊回歸源頭看,這個機慢車道本意就是為了避免道路在汽車阻塞時連帶擋住機車阻塞交通並讓車種分流減少事故在這樣的目的下來看,不讓紅黃牌行駛有什麼益處?只是增加汽車道的塞車長度而已,然後造成紅黃牌要改依超越停止車輛不算超車的原則在汽車道內穿越汽車讓大家更危險我個人是贊成紅黃牌種機行駛機慢車道,速限規範照該車道定義(但雙白線依規定仍不可穿越)將紅黃牌的路權提升才有助於將四輪車輛減少換成紅黃牌,改善道路的使用效率如果照著"我沒有的你也不准有"這種思維來處事,到最後只是大家一起爛而已..
jeff200565 wrote:法定快車來跟我的法定慢車來跑誰輸誰贏還很難說呢......(恕刪) 你小白牌也敢跑到130KM?很抱歉,你依然是機「慢」車!大型重機時速20KM可以走機車優先道嗎?嗯!很抱歉!你是「汽車」!原來快與慢不是掌控在自己的右手,而是輪子數量…但大型重機這塊又矛盾破功了!一台不能上國道的二輪汽車!看來交通部病的不輕啊…就是要想出一堆騷撓性質的法規來綁住大型重機!避免大家一窩蜂的棄小白牌而換大車!說穿了也是為了國產機車商的生意著想!但這應該是經濟部的事!無能的交通部管太多了!
以地面為優先判斷,地上寫優先,就代表不是專用道,所以其他車種也是可以使用的,是希望大家發揮自律的精神,但不是絕對不能使用。如果被拍照,也不會被開單,因為是"優先",若是像忠孝橋隔出來的機車專用道,綠白牌以外的車種是不可以進去的。那張紅色的立牌是寫給人家緊張用的,就如同"前方有測速照相"一樣,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