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樣子你是有影片不管怎麼樣,中華民國是個民主國家不服還可以上訴,下一個就是地方法院再不服可以上訴到高等行政法院法官會怎麼判??不知道,不過你罰單還是要先繳錢再來做撤銷的動作公不公平??這世界哪有公平的阿不過~~我也有多次向"法院"申訴成功的經驗所以~~你可以依循救濟管道繼續申訴,在這邊求網友呼呼你只會被酸而已
壓線?是要扣35分嗎?就有一群腦殘的象牙塔公務員,就愛找渣!車要怎麼開,車要怎麼騎,什麼都不懂卻要來管理人民開車、騎車…?樓主去申訴吧!如果申訴沒過,您要打行政訴訟嗎?行政庭的法官可不會騎車哦!個人經驗是別對行政法庭抱太大的期望!申訴沒過就六百繳一繳吧!下次別投蔡了~
原來輪子壓到雙白線也不行?這麼嚴格? 那路上違規的車輛可多了~有的路段在設計上的不良,一過路口馬上就左側兩線變為左轉專用道,而且還立刻是雙白線,一堆車原行駛中線直行車來不及在路口中變換車道往更右車道,或多或少都會壓到雙白線;有的換不過去或僥倖心態的就不依規定車道行駛繼續直行...原車道路線過路口馬上變左轉專用道及雙白上班時間車多時,違規的可多了~(圖片來源: Google map)
這讓我想到有一次開車上匝道,右邊一台硬擠過來。我當家急左切,這時我只好左偏閃他。如果左偏的當下撞到左車,我100%肇則。所以遇到逼車或是被叭喇叭,千萬不要任意變換車道,否則有苦說不清啊。 lizerjan wrote:他莫名其妙的叭我,我...(恕刪)
lizerjan wrote:我是壓到線,並沒有跨...(恕刪) 不利益變更禁止Ⅰ.由被告上訴或為被告之利益而上訴者,第二審法院不得諭知較重於原審判決之刑。但因原審判決適用法條不當而撤銷之者,不在此限。因用錯誤法條(罰汽車的)的不算不利益變更禁止喔不過要是你說的是事實那檢舉的人可能真的是魔人了要抵制除非你有整段的完整錄影確定你是為了閃避後方來車被迫變換車道非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