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rq0049 wrote:
講的好
國道不是汽車專用 請還道於民
到時國道上一堆 腳踏車 小朋友三輪車 滑板車 怪手 農用車 大家一起上國道
不只汽車走不動 連機車都動不了 這還無所謂
到時連救護車都走不動 肉包鐵的車就要小心出事來不及救啊
還有 一般馬路也不能再有禁行機車標示 機車要轉彎也可以任意轉
錯!你的回應在我看來叫做詭辯,
理由如下,腳踏車、滑板車、怪手、農用這些,沒事不會用緩慢的速度去時速動輒100的行車路線上自找麻煩,害人害己,除非你故意。並且相對的,任何一輛性能正常的150機車,都能達到時速90公里以上的速率,日本政府就允許125+的機車在國道上行駛也是這個原因,更遑論重機,而一般馬路本來就不應禁行機車,但機車要轉彎必須按燈號、按行進路線變換車道,不只機車,汽車也應當是!所以若按規定,本來就不存在所謂任意轉彎這回事。所以了,你回應他的文有提到所謂任意轉、什麼什麼車甚至小朋友也上國道,很顯然的,只是無力的詭辯之詞。
以上,當一個辯論者使用這種技巧回應的時候,就代表他已經無法用理性且邏輯、有系統的方式來應對了,意思就是,無話可說又不承認自己已經輸了,是的,我說你和他的辯論,你已經輸了,並且後續你的任何回應充其量只是企圖挽回自己已經失去的說服力,不過只是徒勞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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